李黎明
中共七大候补代表
李黎明(1903一1984),1903年生,海南省琼山县人。1926年10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27年6月参加武装斗争。历任琼山县委巡视员、琼山县苏维埃筹备委员会党团书记、澄迈县委书记、琼山县委书记、乐万县委书记。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儋县县委书记、琼崖抗日游击独立总队政训主任兼总队党委书记。1940年被选为中共七大候补代表,后进入延安马列学院、中央党校学习。解放战争时期,历任辽北省民政厅副厅长、法院院长、中共沈阳市委委员兼直属党委书记。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广州市委委员、广州市教育局长、海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海南区党委委员兼行政区公署副主任、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书记、海南区党委常委、副书记。广东省第一、二届省委委员、省四届政协常委。1984年3月经中央组织部批准为副省级干部。1984年10月因病在广州逝世。
人物生平
李黎明,1903年生,广东省琼山人。曾用名黎明、黎民。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初至同年10月任中共琼山县委委员。10月至11月任中共澄迈县委书记。同年12月至1933年5月任中共琼文县委书记。1934年3月至1937年7月任中共乐(会)万(宁)县委书记。1937年7月至1940年1月任中共琼崖特委委员。1938年9月至12月任中共儋县县委书记。1939年3月至8月任广东省琼崖抗日游击队独立总队政训室主任。同年到延安,后进中央党校学习。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大后方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1945年8月任冀鲁豫军区作战科科长。后到东北工作,先后担任辽北省民政厅副厅长、辽北省法院院长。1948年8月任中原军区暨中原野战军司令部通讯第二分局副局长。1949年2月至1950年3月任第二野战军司令部新闻处副处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广州市教育局局长。1950年5月至1951年4月任海南军政委员会委员、秘书长。1950年6月至1954年9月任中共广东省海南岛区委员会委员。1951年7月至1952年9月任海南行政公署第二副主任。1951年下半年至1953年8月任广东省海南行政公署党组副书记。 1952年9月至1953年11月任海南行政公署第三副主任。1953年3月至1955年1月任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地方委员会书记。1953年4月至 1968年4月任海南编制委员会主任。1954年5月至1955年4月任海南岛区党委第二副书记。1955年2月至7月任海南岛区党委第三副书记。同年3 月至1956年3月任广东海南行政公署副主任。1955年7月至1956年7月任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书记。1956年7月至1957年6月任中共海南区监察委员会书记。1957年12月至1959年7月、1963年11月至1968年4月任中共海南岛区委副书记。1957年下半年至1958年3月、1960年2月至1963年5月兼任海南岛区党委组织部部长。1959年7月至1960年10月任海南岛区委书记处书记。1960年10月至1963年11月任中共海南岛区委书记。1984年10月因病在广州逝世。
人物事迹
舍生闯虎穴 忘死促和谈
1937年7月底,中共乐万县委书记李黎明收到一道措词急促的命令,让他赶往中共琼崖特委驻地琼山县演丰乡。命令中并没有写明是为了何事,越是这样不明了,越是让李黎明感到事情非同小可。李黎明不敢丝毫耽误,日夜兼程赶往琼山县演丰乡。在演丰乡的一位农户家里,李黎明见到琼崖特委的领导同志。特委书记冯白驹开门见山地说明叫他来的原因:“黎民同志,特委决定派你去和国民党琼崖当局谈判。”李黎明没有忘记李爱春、陈玉婵、林平、吴清坤、符国光……这一个个亲密战友,惨死在国民党反动派的屠刀下;李黎明没有忘记国民党反动派“宁可错杀一千,不许漏掉一个”的口号;李黎明没有忘记,仅仅在“四二二”反革命事变中,全岛就有2000余名共产党员、革命群众被捕,500余人被杀害。去谈判,意味着深入敌营,置身于国民党的枪口之下。“即使是难也得闯”。李黎明后来的回忆录这样描述当时的想法。他大声地对冯白驹说了四个字:“好吧,我去。”正当琼崖国共第二轮谈判陷入僵局时,国民党琼崖当局竟派人抓捕了冯白驹夫妇。这让李黎明的第二轮谈判就此终止。然后李黎明又投入到营救冯白驹夫妇的行动中。虽然琼崖国共合作是第三轮谈判时由冯白驹与国民党王毅谈成,但李黎明前两轮的谈判工作已为最终谈判成功打下了基础。李黎明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以民族和国家利益为先,深入敌营谋求合作抗日的光荣事迹永远值得后人铭记。云龙改编后,李黎明任独立总队政训室主任兼党委书记。
参考资料
云龙改编 共御外侮.琼崖史志.2017-10-11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6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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