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街道,隶属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地处
城子河区东部,东、南与
鸡东县哈达镇相邻,西与
长青乡相连,北与鸡东县
哈达镇接壤,辖区总面积28平方千米。2011年末,杏花街道辖区总人口13079人。
历史沿革
杏花街道境域原是鸡西矿务局麻山煤矿接续矿。
1984年,正式投产。
1997年7月,更名杏花煤矿,后设杏花街道。
行政区划
2011年末,杏花街道辖东采、西采2个居民委员会;下设95个居民小组。
截至2021年10月,杏花街道辖2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杏花西采市场对面。
地理环境
杏花街道地处
城子河区东部,东、南与
鸡东县哈达镇相邻,西与
长青乡相连,北与鸡东县
哈达镇接壤,辖区总面积28平方千米。
人口
2011年末,杏花街道辖区总人口13079人。总人口中,男性6446人,占49.3%;女性6633人,占50.7%。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2890人,占98.6%;有朝鲜、满、回、蒙古4个少数民族,共189人,占1.4%。其中朝鲜族147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7.8%;满族30人,占15.9%。2011年,人口出生率0.65‰,人口死亡率0.8‰,人口自然增长率-0.15‰。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467人。
经济
杏花街道形成了采煤为主的工业体系。2011年,工业总产值7.2亿元。
2011年末,杏花街道有商业网点71个,大型农副食品市场1处;农贸集市、展销会等新型商业发展迅速并已相继落户境内。
2020年,杏花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9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4.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1.78万元、津贴补贴26.08万元、奖金4.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7、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03万元、住房公积6.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24万元。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21.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85万元、取暖费15.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支出5.26万元、医疗补助费1.16万元 。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杏花街道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63人,专任教师3人;小学1所,在校生334人,专任教师4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314人,专任教师37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普通高中1所,在校生208人,专任教师32人。
文化事业
2011年末,杏花街道有文化艺术团体1个;电影院1座,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地方特色民间艺术为二人转。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杏花街道有医疗卫生机构1个;病床8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5.3张,固定资产总值13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78人,其中执业医师15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注册护士39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1人、执业(助理)医师1.1人、注册护士2.6人。2011年,医疗机构完成诊疗15174人次。
社会保障
2011年,杏花街道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65户,人数629人,支出143.76万元;城市医疗救助100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629人次。
交通
杏花街道境内有331国道经过。
历史文化
杏花街道因境内杏花煤矿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