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益事业是指我国农村的村内小型水利、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村民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
村级公益事业
【注音】cūnjígōngyìshīyè
国务院有关部门针对村级公益事业专门颁发过文件,例如《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2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在联系村所在县(市)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8]4号)等。为支持地方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专门开展财政奖补工作,2009年1月19日财政部又下发了《关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事项的通知》对奖补原则、奖补办法、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问题都作出明确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