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地方税务局
来宾市政府工作部门
来宾市地方税务局于2002年12月20日挂牌成立。内设 有办公室、法规科、税政科、所得税科、计财科、征管科、计算机中心、人教科、监察室等9个职能科、室中心,1个直属事业单位即机关后勤 服务中心,3个直属机构即直属征收管理局、稽查局、兴宾分局,下辖忻城、象州、金秀、武宣、合山5个县 (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行政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上级地方税务局地方税收工作规划、计划,研究制定本行政辖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防洪保安费的征收管理;负责涉外税收中地方税收的管理工作;根据税源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地方税务系统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
四、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辖区各部门、各行业纳税人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五、负责对本行政辖区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务进行指导和政策性管理。
六、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财务审计、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和纪检、监察工作。
七、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八、进行有关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九、承办上级地方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税收科研、税务宣传、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管理机关其他行政事务、机关后勤服务;指导本市地税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承办重大地方税收案件审理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工作。
(三)征管和科技发展科
负责拟订地方税收征管规划和税收征管改革方案;承担税务登记、税收发票、税收征管检查、税控装置推广应用、综合性纳税评估、个体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和综合性纳税申报管理,货物运输行业税收管理以及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代收代缴管理;汇总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承办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性管理;牵头负责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拟订行政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制订各类信息化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承担广西地税系统各类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各类税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的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承办税收征管数据的归集、存储和综合加工处理,并对征管数据质量实施监控管理;组织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四)劳务和财产行为税科
负责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费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税收政策执行中有关事项。
(五)所得税科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税收政策执行中有关事项。
(六)重点税源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税源管理和重大项目税收管理;承担重点税源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重点税源管理规范和业务操作规程;搭建重点税源管理工作平台,对重点税源进行信息化采集和应用管理;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纳税评估模型及风险特征库;开展重点税源企业风险分析识别和等级排序,下达风险应对任务;实施重点税源管理绩效评估工作。
(七)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开展办税公开、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协调管理税务代理机构;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八)收入规划核算科
负责拟订本市地方税收规划、年度计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汇总分析本市地方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承担地方税收票据管理工作。
(九)财务管理科
负责拟订财务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装备、国有资产和局机关财务;承担本市地方税务系统财务预决算审核汇总编制工作。
(十)人事科
负责拟订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本市地税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津贴补贴、机构编制、出国政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具体负责本市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
(十一)监察室
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执法监察以及财务、基建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基层工作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指导本市地税系统党群工作;承担本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和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工作。
(十三)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指导本市地税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来宾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地址:来宾市维林大道417号
现任领导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家勇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廖学良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莫福凡、覃朝阳、张兵、覃吉兴、黄良华、王小敏、梁锐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李标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韦伟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黄佳源、杨伟年
机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来宾市地方税务局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来宾市地方税务局职能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
领导介绍.领导介绍.2019-10-11
机构职能.机构职能.2018-10-26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23 14:16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