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世芳,男,汉族,1955年2月出生,吉林人。1973年4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
大学本科学历。曾任
湖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
总经济师。
2015年4月22日,据湖南省纪委消息: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发改委原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杨世芳
涉嫌严重违纪,
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7月17日,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湖南省发改委原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杨世芳(
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
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5年8月6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湖南省发改委原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杨世芳(副厅级)决定
逮捕。
2016年2月18日,经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并报经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世芳
开除党籍处分。
杨世芳身为党员
领导干部,本应廉洁从政、
遵纪守法,却理想信念丧失,
滥用职权,严重违反
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
情节严重。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杨世芳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原退休待遇。对杨世芳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
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6年7月6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杨世芳(副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世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杨世芳,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世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者共同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世芳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