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1980年8月27日-2008年11月26日),出生于
北京市,汉族,中专文化程度,无业。杨佳是2008年7月1日,在上海闸北袭警致6名警察牺牲的罪犯。
杨佳于2007年10月5日晚,骑一辆无牌照自行车,途经上海市芷江西路、普善路路口时,受到
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以下简称闸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依法盘查。由于杨佳不配合,被带至该所询问,以查明其所骑自行车的来源。杨佳因对公安民警的盘查不满,通过
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多次向
公安机关投诉。闸北公安分局派员对杨佳进行了释明和劝导。杨在所提要求未被公安机关接受后,又提出补偿人民币一万元。杨因投诉要求未获满足,遂起意行凶报复。
2008年9月1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
杨佳袭警案”被告人杨佳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8年9月12日,一审判决公布后,杨佳不服,提出上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9月12日立案受理。
2008年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报请
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