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德元(1922-1989),福建厦门市人。1937年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长期在粤中地区从事中共党组织活动和武装斗争。曾任中共新(会)开(开平)鹤(鹤山)县工委书记、新开鹤武装部政委、中国人民解放军粤中纵队第六支队政治部主任。1949年11月后任中共江会区工委副书记,江会区军事管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共新会县代理书记、副书记、第三书记,新会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1953年5月任中共新会县第一书记。自1954年6月先后任中共粤中区党委办公室主任、区党委副秘书长,中共佛山、惠阳地委副书记,中共肇庆、佛山地委书记,广东省常务副省长兼省府秘书长、党组副书记,中共广东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发展银行董事长等职。
杨德元,祖籍福建省厦门市,祖父在印尼经商,民国11年(1922年)10月出生于一个华侨家庭。从中学时代起,他就追求进步,在中共地下组织领导下的香港学生生活社从事学生抗日救亡工作。民国2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由党组织安排参加香港学生赈济会工作并担任香港学赈会儿童团团长,致力于开展香港、九龙小学的抗日救亡活动。民国28年1月,任东江华侨回乡服务团博罗队队长。次年冬至民国34年,转入东江抗日游击区工作,长期坚持游击战争。曾任中共宝安县龙华、布吉游击区区委副书记、书记,中共增城县委书记兼东纵四支队政委,中共增(城)龙(门)县委副书记。
解放战争时期,从民国35至38年(1946-1949年),杨德元曾任中共鹤山县委书记,中共新高鹤区工委委员兼县委书记,新高鹤游击总队政治处主任,粤中纵队六支队政治部主任,中共新高鹤地委委员,同当地人民群众一起,不畏艰险,与国民党反动势力进行了艰苦的斗争,配合与迎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所在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杨德元长期担任地方党政领导工作,曾任中共江(门)(新)会区工委副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江(门)(新)会区军管会副主任,中共新会县委书记,中共粤中区党委办公室主任,区党委副秘书长,中共佛山、惠阳地委副书记,中共肇庆地委书记(1966年4月到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领导当地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土地改革、剿匪反霸,恢复与发展生产,积极研究和总结发展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农业经济,推动当地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各项建设事业,工作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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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期间,杨德元遭受冲击和迫害,1973年恢复工作后,曾任中共惠阳地委副书记、佛山地委第一副书记、书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同
林彪、
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坚决斗争,并为落实党的干部政策作出了成绩。
1981年春,杨德元调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曾任广东省第五届、六届政府常务副省长兼秘书长、省府党组副书记,兼任广东省社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他是中共广东省委四、五届委员,中共十二大、十三大代表,全国五届、七届人大和广东省五、六、七届人大代表;1988年国务院批准广东省为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区后,他担任广东发展银行董事长。在十年改革开放中,十分热心致力于广东的发展和改革,勇于承担重担,严谨治业,为开创经济工作的新局面,推进广东的开放、改革和建设倾注心血,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