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
南宋名将
杨政(1098年—1157年),字直夫,原州临泾(今甘肃镇原)人。南宋名将。
人物生平
杨政于北宋末年从军,南宋初成为吴玠部属。绍兴元年(1131年)五月,金军攻箭笞关,吴玠派杨政击败金军,以功升右武大夫,成为中级武官。和尚原之战中杨政再次建功,虽家属仍在金占领区,仍然受到吴玠的信任,成为吴玠的爱将。
绍兴二年(1132年)初,任知方山原(今陕西陇县西南),击败来犯的金军,升兼凤州(今凤县东北)知州。
绍兴三年(1133年),先后参与饶风关、仙人关战役,以功升任环庆路经略安抚使、庆阳(今属甘肃)知府、同统制关外军马、兼节制成、凤、兴州(今略阳)。
绍兴五年(1135年)春,金军渡淮南犯,吴玠为配合南宋东南抗金战争,派杨政、吴璘出兵北上,攻占秦州,又击败金援军,升任泾原路经略安抚使,兼环庆、利州路安抚使。
绍兴八年(1138年)末,宋金第一次和议。次年,金以陕西地归宋,杨政才得以迎取家属。同年六月,吴玠死后,杨政改任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熙州(今临洮)知州、川陕宣抚使司都统制,地位渐与吴璘相近。
绍兴十年(1140年)三月,杨政改任兴元知府。同年五月,金军破坏和约渡黄河西上,占领陕西大片地区,杨政率军于凤翔府城南寨及宝鸡击败金军;又与吴璘联合抗击金军于凤翔府地区,“凤翔之捷,(杨)政奋不顾身,功效显著”,因而建节,领武当军节度使、侍卫步军都虞候。
绍兴十一年(1141年)末,宋金“绍兴和议”后,杨政仍任川陕宣抚使司都统制,都统制司置于兴元府,杨政又兼兴元知府、利州路安抚使,镇守川陕边境中部。
绍兴十四年(1144年)九月,利州路分为东、西两路,杨政改兼利州东路安抚使,也置司兴元府。
绍兴十八年(1148年)五月,撤销四川宣抚使司,杨政所部改称“兴元府御前诸军”,杨政任都统制。
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杨政因已建节十年,以守边安静,武阶官进为最高的太尉。
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杨政逝世,享年六十岁。后追赠开府仪同三司谥号“襄毅”。
人物评价
脱脱:郭浩、杨政克左右,玠、璘兄弟保全川蜀。数君子皆人所属倚以成功者,奈何挠于和议,频失事机,人心沮丧,不得如吉甫、方叔,受祉振旅以成中兴之业,惜哉!(《宋史》)
李震:再次,陕西方面作战,由于胡世将对诸军抚御有力,指挥适切,及吴璘等诸将之勇敢善战,故颇能予金人以打击,逼使金人困顿于永兴凤翔之间,而一筹莫展。尤其世将一面保据蜀口,一面使郭浩等诸将在敌后展开攻势,此种战略指导,更足称道。总而言之,建炎以来,宋军之真能战胜攻取,而予金人以真正打击者,前有吴玠,后则世将及吴璘诸将也。(《中国历代战争史》)
史料记载
杨政,字直夫,原州临泾人。崇宁三年,夏人举国大入,父忠战殁,政甫七岁,哀号如成人。其母奇之,曰:“孝于亲者必忠于君,此儿其大吾门乎?”宣和末,应募为弓箭手。靖康初,因拒夏人,稍知名。建炎间,从吴玠击金人,九战九捷。累功至武显郎。
绍兴元年春,金人趋和尚原,又攻箭筈关,政引兵大破之,斩千户一、酋长二。迁右武大夫。十月,金兵大集,号十万,自宝鸡列栅至原下。吴玠与相持累日,以政统领将兵迎敌,日数十合,士卒无不一当百。复出奇兵断其粮道,敌少却,遮击之,获万户及首领三百余人、甲士八百六十人。拜恭州刺史。时有嫉政者,以母妻尚留北境,不宜属以兵权,玠不听,政益感奋。
二年,金合步骑数千栅鱼龙川口,政帅精兵劫破之。升陇州团练使,移知方山原,军储刍谷在其中。三月,金大军来攻,城且下,政击败之。选知凤州。三年,金攻饶风关,政从玠战关下,凡六日。改明州观察使
四年,撒离喝裒精兵十万,欲道仙人关入蜀,至上奢田。玠筑垒于关外,政曰:“此地为蜀厄塞,当坚守,时出奇击之。”玠用其言。金人变态多端,政随机应之,连日百余战。敌帅督战益急,政命卒以神臂弓射之;又选甲士千余出山谷,断其兵,使不得进退;又出敌不意,夜斫其营。敌遂遁去,追至河池而还。授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环庆路经略安抚使
五年,金人攻淮,玠命政帅师乘机牵制,至秦州,一战而拔,抚定居民,秋毫无犯。改经略安抚泾原兼帅环庆、利路。三镇事丛集,剖决无滞。母留敌境,间遣人省视之,母惟勉以忠义。九年春,和议成,始得迎母及兄弟归。乞祠以便养,不许。诏封其母感义郡夫人,以政为熙河兰巩路经略安抚使、知熙州,进武康军承宣使。
十年,徙利州,又徙兴元。会金人渝盟,政建迎敌之策,兼川、陕宣抚副使司都统制。政偕统制杨从义劫金人于凤翔府城南砦,败之,获战马数百。母卒,起复,遂帅师趣宝鸡渭水上,以拒敌冲,凡大战七,斩获甚多。川、陕宣抚副使胡世将奏:“凤翔之捷,政奋不顾身,功效显著。”拜武当军节度使
十一年秋,金将胡盏、习不祝合军五万来攻,政与吴璘郭浩会于仙人原。世将授以攻取之策,政出和尚原,浩出商州以为援,璘驻秦州。政引兵夜入陇州界,遂趋吴山,与金人对垒,又败金万户通检于宝鸡。时通检居渭北,政欲攻拔其城,通检将精甲万众出,政帅勇士鏖战,遣裨将突出阵后,登山执帜。金军见之,大呼曰:“伏发矣!”乃惊溃。政乘胜掩杀,通检走至城门而桥已绝,遂擒之。
和议成,帝召政还,军民诣部使者借留。及入见,条奏详明,帝善之。十三年,还镇,加检校少保,赐田五十顷。十四年,分利州为东西两路,政屯兴元府。久之,拜太尉。二十七年,卒,年六十。赠开府仪同三司,谥襄毅。
政守汉中十八年,六堰久坏,失灌溉之利,政为修复。汉江水决为害,政筑长堤捍之。凡利于民者不敢以军旅废。休兵十余年,未尝升迁将士,上下安之。政故为吴璘裨将,及与璘分道建帅,执门下之礼益恭,世颇贤之。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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