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平
曾任河南省三门峡市委书记
杨树平,男,汉族,1957年7月生,河南睢县人,1975年10月参加工作,198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文化程度。曾任河南省三门峡市委书记。
人物履历
1975年10月—1978年03月,河南省睢县朝古庙中学教师;
1978年03月—1982年01月,河南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2年01月—1984年02月,河南省宁陵县阳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84年02月—1998年12月,河南省委组织部组织处主任干事、党员电教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部办公室主任;
1998年12月—2001年03月,河南省焦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1年03月—2008年03月,河南省焦作市委副书记(其间:2002年3月—2002年5月在中央党校全国第一期优秀选调生培训班学习;2004年6月—2004年9月在哈佛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第三期公共管理培训班学习);
2008年03月—2008年04月,河南省三门峡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08年04月—2011年05月,河南省三门峡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1年05月—2011年05月,河南省三门峡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2011年05月—2015年07月,三门峡市委书记。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5年7月22日,经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三门峡市市委书记杨树平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资格终止
2015年11月26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三门峡市委原书记杨树平省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提起公诉
2016年12月,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三门峡原市委书记杨树平因涉嫌受贿罪被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开庭审理
2018年4月25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三门峡市原市委书记杨树平受贿一案。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以来,被告人杨树平利用其担任焦作市市委副书记、三门峡市市长、三门峡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杨中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33.15645万元、美元1万元、澳元4.5万元、购物卡1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公诉机关指控杨树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本案的事实、适用法律问题等各自发表了意见。
被告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等80余人旁听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一审获刑
2018年10月26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三门峡市原市委书记杨树平受贿案,对被告人杨树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扣押、退缴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5年,被告人杨树平利用其担任焦作市市委副书记、三门峡市市长、三门峡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矿产开发、土地拆迁、企业发展、工程承揽、职级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823.15645万元、美元1万元、澳元4.5万元、购物卡券18万元。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树平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最新修订时间:2020-09-0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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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