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震
四川省德阳市政府原副市长
杨震,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四川罗江人,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3月参加工作,北京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学。曾任四川省德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人物履历
1979.09-1982.03 绵阳商业技工学校学习
1982.03-1983.08 四川省德阳县五交化公司营业员
1983.08-1984.06 四川省德阳市五交化公司统计科副科长
1984.06-1988.12 四川省德阳市五交化公司财会计划科副科长
1988.12-1994.05四川省旌城商场副经理、经理、党支部书记、四川金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1994.05-1995.03 四川金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
1995.03-1995.06 四川金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1995.06-1995.08 四川省德阳大厦党总支书记、总经理
1995.08-1996.07 四川省德大集团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德阳市供销社党委委员
1996.07-1998.04四川省德大集团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德阳市供销社党委委员、副主任
(1995.09-1997.06德阳教育学院财务会计专业大专班函授学习)
1998.04-1998.07 四川省德大集团董事长、德阳市供销社副主任
1998.07-2000.09 四川省德阳市供销社主任、党委书记
2000.09-2002.09 四川省德阳旌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2.09-2009.02四川省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其间:2003.09-2006.07北京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9.02-2011.10四川省中江县委书记(其间:2009.02-2010.01兼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0-2012.01 四川省德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候选人
2012.01-2019年12月 四川省德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其间:2012.09兼任德阳市残联主席团主席)
德阳市第六届、七届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9年8月21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德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杨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双开处分
2020年03月25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德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杨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与私营企业主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
杨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八届德阳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德阳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提起公诉
2020年3月30日,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德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杨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震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杨震,听取了辩护人意见。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德阳市旌湖经开区党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德阳市经开区党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中江县委书记、德阳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新修订时间:2020-03-30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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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