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以及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计量、特种设备等行政审批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将商务、盐业执法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负责本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和组织查处相关违法案件。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负责处理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举报投诉。组织、协调全区反走私管理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督促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交流和合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十四)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商标执法,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负责开展药品零售和使用、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化妆品经营环节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源性兴奋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十六)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处置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全局日常运转,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政务督查、会务、机要、保密、统计、档案、机关安全、后勤等工作。牵头负责基建、爱国卫生、节能减排、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
组织人事科(非公党建科)
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本部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组织推进基层文明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评比表彰及优抚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指导全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政策法规科
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听证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和部门权力清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财务审计、预决算、票据、国有资产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承担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
行政审批科
牵头“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商事登记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行政审批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范围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计分析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食药安委办公室秘书科)
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跨区县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推进社会共治。组织拟订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组织区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督促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信用监督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以及对年度报告和登记注册行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担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小微企业成长。
市场合同广告监管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交易秩序、广告发展和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开展登记及统计、分析工作。依法承担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开展广告监测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标准质量发展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负责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管理。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质量强区建设,指导全区质量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及服务质量提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推进“品字标”等品牌建设。推进质量发展,促进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实施质量激励制度,开展相关评审和推荐工作。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承担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知识产权(商标)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专利权、商标权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专利、商标创造及质量提升工作。组织推进专利、商标战略,依法保护专利、商标专用权,指导专利、商标专用权的运用工作。组织调处专利、商标纠纷。承担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开展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管理。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分析利用和风险预警工作。承担区实施品牌经济战略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专项整治、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产品防伪工作,发布区域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通报。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实施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计量合格评定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计量标准及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监督管理产业计量、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承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认证和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范认证与检验检测活动。执行上级有关检验能力建设计划,指导政府实验室能力提升,深化政府实验室开放,推动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产品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管理、监督、协调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负责部分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核发工作。
食品生产监管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和特殊食品监督管理、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生产环节许可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抽检工作。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食品流通监管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流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流通环节许可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抽检工作。指导食品流通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流通环节食品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餐饮服务监管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指导餐饮服务许可工作。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抽检工作。负责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餐饮环节诚信体系建设。牵头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监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质量抽检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源性兴奋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器械相关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监督实施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指导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分局(直属机构)
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及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和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工作。受委托承担集中行政审批项目的具体办理相关工作。完成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分局(直属机构)
负责受理、处理、反馈网络交易过程中的举报投诉;研究拟订全区规范网络交易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平台经济的监管及服务,指导全区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组织落实网络交易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研究网络经济监管发展趋势及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开展网络经济监管对外交流协作。组织协调对网络交易主体的管理和监测工作,依法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完成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杭州市余杭区投诉举报处置中心)(直属机构)
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本系统举报投诉体系的规划、建设和运行工作;记录、受理、分流、反馈与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相关的举报、投诉案件;负责本系统举报投诉信息的数据分析、汇总上报和应用工作;组织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及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完成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管理办公室(直属机构)
协调整合部门信息资源,推进信息资源的互联、共享和协同。拟定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系统信息安全和信息化设备运维保障工作,推进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数字化转型。完成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任领导
办公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文一西路1500号)5号楼17-2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