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是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全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组织实施区本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研究提出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三)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贯彻、拟定、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的政策管理、收缴及公共支付平台应用推广;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使用;负责公租(含廉租房)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等公共专项资金(基金)管理。
(六)承担区级和做地主体间土地出让收入分配管理,保障区级重大建设项目支出。组织拟订相关的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制度。
(七)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社会保险政策,管理区级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负责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区级政府投资预算和区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府投资类专项资金、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十)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协助开展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案件处理;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
(十二)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代表区政府对相关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对镇(街)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划转、产权处置、资产评估监管等管理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
(十三)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拟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协助开展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审核,承担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指导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区与镇街(平台)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镇街(平台)统筹能力。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科学标准、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组织实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2.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4.强化出资人监督职责,坚持以出资人管理与监督有机统一,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5.全面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责定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等执收单位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承担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计与统计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等工作,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
内设机构
办公室(科研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财政政策科研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策研究、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行政后勤、财务资产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批示件督办工作。
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对中层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党建工作;负责指导群众团体有关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政策法规科
承担全区财政法制工作;指导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财政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财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本机关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机关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工作。
信息化管理科
负责全区数字财政信息化建设和数字财政信息化安全工作;组织开展财政业务软件的建设开发管理及推广应用;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相关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保障财政数据应用服务器、安全设备、网络设施等硬件设备正常运行;管理全区财政业务专网和财政信息化系统;承接配合全区数字化改革、大数据开发、应用工作;推进数字财政应用。
预算局
牵头制定全区财政体制和财政管理制度,指导区级以下单位的财政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和财税政策,拟定全区财政收支政策和中长期财政规划,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财政预决算草案,提出预算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牵头办理上下级财政体制结算、财政基数划转工作;负责全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组织实施区本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审核,负责政府性投资信息化专项和其他综合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资金监管工作;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和国家税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税收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区涉税事项调查,监督税收政策执行,协调其他相关税收工作;负责监督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运行管理;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镇街财政管理科
研究拟订镇、街道一级财政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指导镇、街道一级财政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和预算管理工作;负责镇、街道一级财政的预算布置,落实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年度决算、年终财政体制结算及决算工作;协助做好镇、街道财政所长、总会计人选的审核工作;负责镇、街道一级财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预算执行局
负责全区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负责区级财政资金拨付,负责编制汇总财政收支报表,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专户管理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的核算工作;组织汇编全区财政总决算、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区级库款管理及资金调度;组织拟订公款存放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财政专户管理和资金存放,牵头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
综合社保科
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的政策管理、收缴及公共支付平台应用推广;负责财政票据管理;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使用;负责公租(含廉租房)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等公共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参与住房、物价改革政策制定;承担土地出让金支出、分配管理;参与征地拆迁计划、会同拟订征地补偿机制;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等部门的社会保障专项资金预算和资金管理;会同拟订区财政承担的社会保障资金标准等社会保障政策。负责归属我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编制和收支管理工作。
行财科
指导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提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行财专项资金预算、资产配置预算的预算审核建议和批复下达,参与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行财专项资金预算、资产配置预算指标管理,配合做好预算执行和拨款审核审批,配合开展绩效评价;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的制定、拟订、修订和解释;拟订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专项报告;牵头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标准,配合制定全区办公用房出租、租入和修缮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区级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的资产财务;指导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具体管理工作。
农业科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供销、气象等涉农专项资金的筹措、安排、监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支持村级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财政政策;负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参与建设项目估算和概算审核;参与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意见的制定;配合做好支农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协助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与制定实施乡村振兴相关财政支持政策。
企业科(金融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企业财政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部分企业报表审核、汇编、财务状况分析及报送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产业发展的有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统筹安排与监管工业与信息化发展、科技创新与人才引培、现代服务业发展、粮食、公交等各项专项资金,协助开展绩效评价;履行政府产业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制定粮食收储补贴政策,以及储备商品和粮食补贴的监管;承担本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工作。
经济建设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年度预算草案编制与调整工作;承担区本级财政出资政府投资项目(除农业科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工作,提出拨款意见;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除农业科项目)的概算资金来源审核;指导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工作;负责区本级财政出资政府投资项目(除农业科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工作,指导其他出资主体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审核;参与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变更审批工作;参与区政府投资项目估算和概算审核;参与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其他日常监管工作;指导和管理PPP中心的日常工作。
财政监督局(绩效管理科)
组织实施财政监督工作,组织拟订财政监督相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计划;承担重大财税政策等专项财政监督检查;承担对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会计信息质量和有关重大事项的专项检查;查处有关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和案件。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共性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区级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指导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审、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自评工作;建立绩效结果应用机制;指导开展平台、镇街财政运行情况和区级部门财政管理实施综合绩效评价;指导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局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会计科
承担全区会计管理工作;承担会计制度的宣传贯彻落实;指导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填报工作;指导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指导和开展全区会计信用体系建设、管理会计应用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承担会计人才培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管理;承担对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指导会计学会、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协助开展全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政府采购监管科
承担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拟定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拟订全区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承担政府采购各相关主体行为监管和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案件处理;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和统计工作;承担区级执法执勤(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管理工作。
考核分配科
指导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拟订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其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指导意见。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建议。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进行工资总额管理、全面预算管理。
财务监管科
负责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有关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风险管控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投资、增减注册资本和债券发行审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对外担保的备案;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参与所监管企业财务核算监督和绩效评价;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重大资产报损核销工作;负责区政府国资办派出董事、财务总监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以及派出董事、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综合管理科
拟定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牵头起草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国有企业现代产权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等管理工作;审核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程序;协调处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依法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检查、核准和备案;审核所监管企业股权转让方案;负责所监管企业产权转让和资产重组(含企业改制)、重大资产处置工作;依法指导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委托监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任免、企业用工规模、企业用工招聘程序等工作;对国有公司符合条件的非生产经营性货物服务类采购进行监督、审批;对国有企业产权、资源在进场交易前进行审核。
债务管理科
拟订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评估和预警管理;落实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管理;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及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和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统计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统计监测全口径债务信息。
现任领导
局长:姜根军
参考资料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杭州市余杭区政府.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杭州余杭门户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2-11-20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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