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7月1日,内设15个部门和1个所属事业单位,行政编制100名,事业编制32名,实有行政编制90名,事业编制27名,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15名,科级干部25名,法官61名。
法院简介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7月1日,1990年7月,拱墅区人民法院和半山区人民法院合二为一,成立新拱墅区人民法院。法院大楼占地面积66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11000平方米;现有数字法庭18个,总面积1400余平方米。本院内设机构15个,分别是: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审管办、审监庭、立案庭、刑庭、法警队、执行局、诉调中心,下设半山人民法庭。 全院现有干警117名,其中行政编制90名,事业编制27名。副处级以上干部15名,科级干部25名,法官61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干警107名,占全院总人数的91.5%,其中32人取得硕士学位。
机构设置
拱墅法院现设有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金融审判庭)、民事审判四庭(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半山人民法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执行局(含执行一科、执行二科、综合科),等共计15个部门,以及诉调对接工作中心(内设机构)。
法院建设
201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509件,办结10228件,同比分别上升16.32%和12.47%,同期结案率为97.33%,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99件,多项办案指标位居全省或全市前列。2014年1-10月,共受理各类案件9376件,同比上升6.15%;办结8021件,同比上升增长1.29%。新收案件中,商事案件增长幅度最大,同比上升200%。 近年来,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始终保持良性循环态势,审判质量与效率稳步提升,审判效果进一步得到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先后获得“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应用法学研究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优秀司法警察队”、“全省司法行装工作先进集体”、“杭州市刑事审判工作先进法院”、“杭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所获荣誉
本院审判执行工作始终保持良性循环态势,审判质量与效率稳步提升,审判效果进一步得到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先后获得“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应用法学研究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3项国家级荣誉。获得“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全省法院系统调研先进单位”等6项省级荣誉,及“杭州市刑事审判工作先进法院”、“杭州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优秀集体”等14项市级荣誉,连续六年被评为市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获评“全省第1-20届学术研讨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三次被授予“杭州市学术研讨会组织奖”,被记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1次,先后有70多名干警被记功或表彰。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地理位置
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东路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