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局(Hangzhou jianggan district health bureau),现为
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分析全区卫生工作现状,及时提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掌握系统工作的综合信息,分析全区卫生工作现状,及时提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考勤、物品采购、福利等);负责机关目标考核;负责内勤、文秘、文书档案工作;负责人大提案处理及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党委做好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普法等工作;负责系统离休干部的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系统工会、团委等群众团体及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二)人事科
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做好人才人事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和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辖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及考试工作;做好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员交流、毕业生调配和择业指导;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年度考核、工人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鉴定工作;做好系统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指导工作和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注销、年检工作及编制、公务员、干部、工资、职称等年报工作;做好人事档案、技术档案的管理、利用工作。
(三)计财科
负责系统预算、决算、财务分析、内部审计、报表汇总、基层单位财务管理;负责局机关会计事务、财务档案管理;负责系统及局本级国有资产管理;代管部门(红十字会、基联会)的财务工作;抓好财会队伍建设;负责基建及其资料管理;负责物品保管发放工作和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四)医政科
依法负责对辖区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审查、申报、审批、监督等,根据药品管理法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医疗机构行业管理;负责系统医疗单位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及医疗方面的信息和统计工作;负责中医药的行政管理;负责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医疗事故、差错的防范工作以及医疗纠纷的协调处理和医疗事故鉴定工作。负责城区和农村的初级卫生保健的规划、组织、协调和实施;负责全区干部医疗保健工作。
(五)防保科
负责在辖区内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实施计划,负责辖区内综合卫生执法和疾病控制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努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组织协调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区重大疫情的处理,会同有关人员开展救灾防病工作;负责辖区精神卫生、残疾人康复等工作;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的普及。(六)爱卫办
贯彻执行爱卫会的决议并组织实施;督促本辖区内各单位落实其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检查评比和效果评价;宣传爱国卫生工作,推广爱国卫生工作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科学研究、技术指导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执行爱卫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江干区实际,制订江干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主管辖区内医疗机构的规划、布局、设置、监督、管理工作。
(二)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对辖区食品卫生、公共卫生、劳动卫生、化妆品、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行使监督权。
(三)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对疾病控制防治及妇幼保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好慢性病、常见病的预防,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四)负责对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宏观业务指导,选配好领导班子和专业技术班子。引进人才,组织好科研工作。
(五)根据国家的中医政策,负责中医工作的行政管理。保护、继承和挖掘名老中医经典医学,使我区中医事业不断发扬光大。
(六)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医药卫生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七)做好基层卫生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信息,研究卫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区政府当好参谋。
(八)发扬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精神,做好对突发性事件和自然灾害的救护工作,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九)负责组织全区干部保健体检,协调日常干部保健工作。
(十)负责全区爱国卫生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