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书画院
吉林省松原市专业书画公益交流推广组织
松原市书画院是吉林省松原市专业书画公益交流推广组织。
画院简介
松原市书画院(原)成立于1993年,从事书画研究、创作、推广的非企业社会组织。原院长傅凯:中共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美术师,原松原市文联主席,松原市第一任书协主席、美协主席。
2014年松原市书画院改制重新注册
为更好地繁荣松原文化艺术,服务松原文化建设,服务书画工作者,2014年11月17日经松原市民政局重新注册为松原市专业书画研创、交流、推广的社会性公益团体机构。
重新注册后松原市书画院业务范围主要为:
书画联谊、交流 ;
书画研习、传承;
书画展览、推广;
书画创作、弘扬。
重新注册后由松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管。
松原市书画院现有院士三百余名,专业书画家30余位。
组织成员
顾 问:王云坤、段成桂、解永全、李胜洪、柳凤山
名誉院长:傅 凯
院 长:李 春(法人)
副 院 长:王忠仁、李殿富、杨延文、毕珠光、张文善、张宝澍、李 明、王建平、于涌津
设四个分部:1书法部、2美术部、3组联部、4推广部。
办院宗旨
弘扬书画艺术,繁荣松原文化。
促进公益事业,展现艺术能量。
推广本土艺术名家,传播引进艺术知识
壮大书画艺术队伍,正确引领艺术导向。
院长简介
李春:字顽石、宗沅,号德胜堂,中共党员、松原市政协文艺界委员,中国红色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吉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启功书法艺术研究院研究员,松原市老年书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松原市书画院院长。
院长职责
院长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书画院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书画院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书画院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书画院院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19 19:15
目录
概述
画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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