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商务局是松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相关政策。
(二)负责指导、调度、汇总、检查、考核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贯彻实施我省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动作、申办设立程序和后续服务工作。
(三)负责国外、省外来我市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我市有关地区和单位参加洽谈活动;组织参加国外、省外展销展览工作;负责落实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中涉及我市的工作。
(四)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
(五)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企业除外)。
(六)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拟订全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代市政府承担审核、报批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设立、晋级和区划调整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审查开发区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建设工作。
(八)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贯彻执行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九)贯彻执行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承担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定机关行政工作制度,负责文电运转、财务、人事等日常政务;负责全局行政审批工作。
(二)招商科。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动作、申办设立程序和后续服务工作;负责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及内容的定期替换和更新,开展网上招商工作;负责国外、省外来我市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我市有关地区和单位参加洽谈活动;负责落实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中涉及我市的工作;鼓励、引导组建各行业商(协)会;联络知名民企战略投资者,负责我市参与全球吉商大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外贸科。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的发展政策;组织全市参加中国国际进出口博览会的相关工作;组织我市企业参加国外重要展会;参与东北亚地区经贸相关事宜;贯彻落实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相关政策,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根据授权代表市政府参加国际贸易组织的相关活动。
(四)投资合作科。贯彻落实国家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批备案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开展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企业除外)。
(五)内贸科。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组织推广行业标准,推进流通标准化;推进城乡高效配送发展;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化流通方式的发展;促进我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对拍卖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规范全市会展业发展秩序;组织我市企业参加国内重要展会;贯彻落实我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动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拟订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代市政府承担审核、报批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设立、晋级和区划调整工作并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六)流通科。负责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贯彻执行全市酒类流通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规范市场体系的相关规定;开拓城乡市场,指导全市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配合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全市成品油零售发展规划;对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的企业进行初步审查;做好申请成品油零售企业和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材料的上报和备案工作,指导完成全市成品油零售企业的年检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成品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行业监管;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贯彻执行有关商务行政的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相关政策。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及开发区所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制约机制。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现任领导
张丹东(局长)
周福贵(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贸促会
王顺(副局长):分管内贸、外贸科
魏起龙(副局长)
姜海涛(副局长):分管党务工作
曹伟(副局长):贫困村第一书记
宋东来(副局长)
柴中秋(副局长)
陈伟东(副调研员):分管流通科
罗铁军(副调研员):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崔晓野(副调研员):分管招商科,协助局长分管下属事业单位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中心
人员编制
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
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