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司法局是松江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松江区司法行政政治工作,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司法行政文秘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部门领导
局长:张惠军 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分管政治处工作。
副书记:韩增元 分管律师公证工作科、松江公证处工作,协助分管党委组织、人事、老干部工作。
纪委书记:朱 斌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法制科工作,协助分管党委群团工作。
副局长: 陈炳泉 分管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协助分管党委宣传工作。
副局长:施伟康 分管安置帮教科、基层工作科、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工作,协助分管党委统战工作。
行政职责
1、负责本区司法行政政治工作;
2、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司法行政文秘和行政管理作; 3、负责全区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4、管理、监督律师和公证业务;
5、管理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和“12348”法律咨询专线接答工作;
6、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协调“110”公安司法联动工作;
7、负责本区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
8、承担司法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工作;
9、指导全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10、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1、政治处
负责本区司法行政政治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及老干部工作;负责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系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工青妇工作及其他工作。
负责人:陆勤荣
2、办公室
负责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司法行政文秘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安排落实局重大活动和事项;负责起草和审核局综合性文件、报告,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工作信息;负责督查、督办、机要、文秘、保密、信访、年鉴、档案等内部事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工作;负责接待工作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负责人:吴 葭
3、法制宣传科(依法治理工作科)
负责全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协调相关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搞好各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组织实施全民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区街道、乡镇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负责人:孙长城
4、法制科
负责本区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司法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工作;管理、指导法律援助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和“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承担本区司法行政申诉、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区司法行政处罚的审核、组织听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证处及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法律援助机构及承担法律援助责任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本区政府法律顾问协调管理工作;组织调查研究。
负责人:王伏才
5、基层工作科(医调办)
管理和指导街道(镇)司法所工作,负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管理人民调解员队伍;负责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110”公安、司法联动工作;管理和指导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负责人:李金华
6、安置帮教科
指导全区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完善安置帮教网络建设,做好基层安置帮教信息员的培训工作;推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负责人:胡 杰
7、律师公证工作科
负责本区律师事务所及外省市律师事务所在沪分所(设在本区的)的登记和年检的初审工作,负责申报
律师资格、执业资格的年检工作;管理监督律师业务;负责公证机构的登记和年检的初审工作,负责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执业情况的年检工作;管理监督公证业务。
负责人:蒋海弟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园中路1号1号楼302室
所获荣誉
2019年11月,松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科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