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廷选(1450-1526年),字舜举,号竹田,福建
长乐人。明朝大臣。
林廷选,字舜举,号竹田,
长乐县人。明
成化十七年(1481年)
进士,授
苏州府推官,屡决疑狱,人民敬服,赋《青天谣》以颂。
弘治五年(1492年),授
监察御史、
巡按广西。弘治九年(1496年),迁浙江
佥事,转
副使,弘治十八年(1505年),迁广东按察使。
正德四年(1509年),升
江西右
布政使,转浙江左布政、迁南京
大理寺卿,晋
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兼理
巡抚。督广5年,习知地方
险易、土酋顺逆,林廷选一意招抚,力戒滥杀。后以年老,连疏
乞休,俱
慰留,擢南京
工部尚书。复上疏
乞休,获准。家居十余年,奉身清约,建祖祠、设
义田以周济族属。卒,赠
太子少保。
林廷选,字舜举,号竹田翁,竹田人。明成化十七年(1481)进士,任苏州推官。
苏州位处要冲,商贾舟车云集,诉讼案件很多。林廷选到任后,妥善处理各种案件。陆士能因被诬误杀人命,长期关在狱中,经廷选详细审案,冤屈辩白,释放回家。属县有个叫邓珙的连年告发人犯罪,以致数百人被捕入狱。这些人不服,几经上诉,无法解决。江苏巡抚
王恕闻廷选之名,命他审案。廷选见事关重大,细审明察,辩明为冤狱,将情节上报王恕。王恕对廷选短期内探明案件,十分惊讶,亲自登堂审查,果然事事正确,不禁叹服,对廷选大加赞赏。当地百姓作《青天谣》歌颂廷选的功绩。
弘治元年(1488),朝廷以廷选才干出众,准备提拔他,他因母亲去世回乡守孝。孝满升任监察御史。巡按广西,属夷寇犯
平乐府,讨平之。他还弹劾几个不称职的武官和郡守。朝廷嘉其战功,赐以金币,迁浙江佥事,转浙江副使。
弘治十八年(1505年),林廷选升任
广东按察使。广东民众
打官司,他都能以公正的判决解决争端。正德四年(1509)林廷选升任
江西右布政使司,正德五年(1510年)转浙江布政使,不久迁大理寺卿、南京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广西
上思州原为
土官治理,明政府实行“
改土归流”后,由政府委任官吏管理。夷目黄锱等人聚众攻州府,欲夺官印。廷选派兵讨平叛乱,捕获黄锱,把他关进
浔州监狱。不久黄锱越狱逃走,召集旧部再度叛乱,廷选又带兵捕获黄锱。
正德八年(1513年),广西李天宝等人聚众作乱,林廷选带兵讨平叛乱。廷选总督两广军务五年,熟知两广各地险要地形,对少数民族首领亲近知情。他对叛逆者先予招抚,不服招抚的才用兵讨伐,并严戒滥杀。五年中,廷选先后斩擒教化叛乱者23000多人,对安定两广形势起了重要作用。朝廷厚赏廷选,廷选几次上疏辞官,都未获准。正德十年(1515年),升任南京工部尚书,又上疏辞官,获准。他辞官回乡居住十几年,清廉自守,建祖祠,置祭田,还置义田,救济族中贫困的人。
嘉靖间卒,享年77岁,死后诏赠
太子少保,赐
祭葬。
林廷选故居,又名“尚书第”,在
古槐镇竹田村。坐东向西,三进,八扇七间,五柱,土木结构。宽27米,深54.6米,建筑面积近1500平方米。民国六年(1917年),遇火灾,仅存前大门厅。
前门厅深4.7米,宽11米,计51.7平方米。后座及
天井两旁撇榭各6间,在灾后已按原结构重建。后座深14.3米,宽27米,计379平方米。天井撇榭,面积计18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