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瀚,1961年8月在香港出生,曾就读于香港大学,1984年在香港获得大律师资格。
人物履历
林法官于1961年在香港出生。他于1983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并于1984年取得香港大律师执业资格,自1985年从事私人执业,执业范围主要是财产法和家事法。
林法官于2001年加入司法机构出任区域法院法官。于2003年,他获委任为原讼法庭法官。他于2003至2009年期间,担任土地审裁处庭长,于2008年至2011年期间,担任遗嘱认证诉讼案件专责法官,并于2011年至2013年期间,担任宪法及行政诉讼审讯表专责法官。林法官于2012年获委任为上诉法庭法官,并于翌年出任上诉法庭副庭长。
林法官于2003年至2013年期间,担任民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委员,于2009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监察委员会核心小组成员,并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律政司司长调解督导委员会辖下评审资格小组委员会委员。林法官于2013年至2019年期间,担任民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主席一职。林法官现为调解工作小组、资讯科技委员会辖下法院纪录管理工作小组、家事仲裁工作小组和家事法律程序法庭使用者委员会的主席。他亦是高等法院规则委员会和律政司司长调解督导委员会的委员。
林文瀚法官于2021年7月30日获委任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职务任免
2021年5月12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已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关于任命现职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林文瀚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的推荐,并会在征得立法会同意后,根据香港基本法第八十八条作出任命。
2024年8月31日,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宣布,行政长官李家超已再度委任法官林文瀚为法改会成员,其第2届任期自9月1日开始,任期为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