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时对
明末遗民
林时对(1623—1664),明末遗民。字殿扬,号茧庵;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宁波府鄞县人。崇祯十三年连科及第,当时只有十八岁,是户部尚书倪元璐的门生。在崇祯朝官至行人司行人,北京沦陷前丁忧南还。弘光朝召为御史,后参加鲁王监国朱以海领导的抗清活动,官拜太常寺卿,失败后隐居不出,终生不仕清朝。著有《茧庵逸史》、《荷牐丛谈》等书。
人物生平
林时对(1623年—1664),明末遗民。字殿扬,号茧庵;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宁波府鄞县人。崇祯十二年中举,十三年中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当时只有十八岁,是户部尚书倪元璐的门生,东林党领袖钱谦益曾至书招之,不往。与刘中藻陆培等人相善,有人以寒官冷职讽之,其对曰:“苟不爱钱,原无热地。”
在崇祯朝官至行人司行人,北京沦陷前丁忧南还。弘光朝召为御史,后参加鲁王监国朱以海领导的抗清活动,官拜太常寺卿兼右都御史,失败后隐居不出,终生不仕清朝。康熙朝曾被同年推荐应博学鸿儒科,被其严词拒绝,同年羞愧而去。
相关史籍
《海东逸史》:林时对,字殿?,号茧庵,鄞县福王立,起吏科都给事中(《甬上续耆旧传》)云:福王监国,召为御史,《鄞县志》据庄元辰奏疏,亦从御史。为阮大铖所恶,罢归。鲁王监国,迁太常寺卿,佐孙嘉绩幕事,力主渡江。熊汝霖之下海宁,时对实赞之,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逾年而绍兴陷,遂归。又十八年而卒。所著《茧庵逸史》,皆纪国难事。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1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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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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