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达,男,回族,1947年10月生,贵州
安顺人。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78年4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1969年1月至1972年5月在贵州省安顺县龙青公社当知青、在国营一四三厂设计科担任绘图员;
1972年5月至1975年12月在北京航空学院三系航空液压气压附件专业学习;
1975年12月至1983年7月先后任国营一四三厂设计科技术员、厂团委副书记,厂办副主任、主任,党办主任、厂党委委员;
1983年7月至1986年8月任共青团贵州省委副书记(其间: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
1986年8月至1996年11月先后任贵州省人事局副局长,省人事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其间:1992年6月至1994年1月挂职任黔西南州委常委、兴义市委副书记);
1996年11月至2001年2月先后任贵州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01年2月至2003年1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委书记、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03年1月至2006年10月任贵州省黔南自治州州委书记;
2006年10月起,任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2007年1月27日至2011年3月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贵州省第十届人大代表。
职务任免
2011年3月1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已决定接受林明达同志辞去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