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江迈,本名江迈,中国台湾“二·二八事件”中被打伤的烟贩,1907年出生于中国台湾地区,是一个贫苦人家的女儿。嫁给了
龟山的旺族林枝的第二个儿子林客清,成为林枝的第二个媳妇。林家在龟山一带的山坡,拥有大片土地,自己种茶。当她怀著第五个孩子的时候,林客清骤逝,留下三个孩子,和一个遗腹子—林明珠。
先天性倔的林江迈不愿回到乡下,过着被人说东道西的生活,茶叶行关门后,她在街头卖起香烟。日据时代,烟酒本是公卖,由政府垄断。此时因战后政策未明确,贫苦者相继在路边摆上摊子。他们购买走私进口的美国香烟,或整包卖,或拆成散烟来卖,赚取微薄小利。
林江迈是旺族出身的妇人,她不像一般失业者穿得邋遢,反而特别整洁。她总是把头发往脑后梳一个小髻,让自己看起来干净素颜,在脑后插一朵玉兰花,或茉莉花,让香味淡淡飘散。她并不是穿著传统的台湾衫,而是简单裁剪的旗袍,虽然不华丽,做工也不精细,但总是整齐清爽。她常常向女儿林明珠说:“人即使再穷,穿得整齐,就不会被瞧不起。”
1947年台湾省“二·二八事件”的导火线是当时公卖局台北专卖分局人员在万华查缉私芋打伤贩卖私烟的林江迈的冲突事件,而在行政院研考会所举办的「二·二八档案展」中,首度公布了当年烟贩林江迈在警局的笔录,将事件起源回归原貌。
据台湾《中国时报》日报导,在台湾省“二·二八事件”爆发后,
台北市警局直到3月18日才签呈查缉私烟报告,由当时调查万华查缉私烟摊贩林江迈案的第四组警员张家□撰写,而警察局也在同一天约谈受伤出院的私烟摊贩林江迈,制作笔录。
据档案展所展出的影印本笔录,1907年生的烟贩林江迈是台湾省新竹人,住在台北市日新町二段,而在1947年查缉私烟事件,她被专卖局人员查缉私烟时,遭对方以枪托打伤头部,送至林外科医院治疗,到3月5日出院。当时的医药费高达八百元,不过事后长官公署却只提供她医疗补助五十七元。
而林江迈在笔录中表示,当时冲突场面混乱,所以她认不出拿枪托打伤她头部的人容貌与穿着,不过她确定是台北专卖分局人员所为,因为她的五十条香烟都被专卖局人员强行拿走,她在警局中希望专卖局能将香烟还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