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定征收
征收方式
查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设备等情况在正常生产条件下的生产销售情况,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率征收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主要对生产不固定、账册不健全的单位采用。
查定征收
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原材料耗用情况等因素,查实核定其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应税产品的数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如果纳税人的实际应税产品超过查定数量时,由纳税人报请补征;实际数量不及查定产量时,可由纳税人报请重新核定。
这种方式适用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帐册不健全的纳税人,但这些纳税人能控制其材料、产量或进销货物。税务机关根据其正常生产能力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销售额等据以征收税款。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0-09-13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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