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气象局
柳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工作职责
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气象法规的实施,负责本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承办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单位地址
大埔镇镇中路4号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01 10:55
目录
概述
工作职责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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