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档案局(馆)是中共柳州市委、
柳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档案工作和市级
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柳州市档案局与柳州市档案馆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由中共柳州市委管理。
(一)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和管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自治区地方性档案工作法规、规章,制定本市的档案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行使执法监督。
(三)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全市各级各类档案局(馆)和市直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业务工作以及非国有经济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指导全市档案馆舍的修建。
(四)集中统一管理、接收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档案资料,研究并组织实施馆藏档案的编目、统计、鉴定、解密利用、开放等工作;负责征集散存在社会与柳州市有关的档案史料。
(五)负责馆藏档案的缩微、复制、修复工作;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保护和管理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组织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纂、公布、出版档案史料;开展柳州市级已公开现代文件查阅服务,为社会利用文件档案资源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