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档案馆是柳州市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市委办公室代管。
机构沿革
柳州市档案馆成立于1959年3月,长期以来,实行馆、局(科)合署的建制,是柳州市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备份中心。
正在使用的档案馆大楼投资1500万元,于2000年底交付使用,建筑面积6849平方米,馆库面积1680平方米。
2001年,柳州市档案馆被命名为柳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馆内开设了一个260平方米的主题展厅和一个150多平方米的陈列展厅。
2002年,柳州市档案馆率先在全区创建“档案文件信息服务中心”,并在6个公共场所设置触摸屏供市民查阅,被国家档案局誉为“柳州模式”。
2003年,柳州市档案馆成为广西民族学院(大学)和柳州市两所职校学生实习基地。
2004年,柳州市档案馆被市委、市政府指定为柳州市信息公开场所。
2008年,档案管理科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2009年,档案管理科获国家级“巾帼文明岗”。
2010年,柳州市档案馆晋升为国家一级档案馆。
2020年12月,柳州市档案馆被评为柳州市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2021年,柳州市档案馆被评为柳北区教育系统(研学)青少年社会综合实践基地。
2019年2月,因机构改革将原市档案局(市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划归市委办公室,保留市档案局牌子。市档案馆仍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由市委办公室代管。
2019年8月,柳州市档案馆明确为中共柳州市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拨款的经费形式。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规划计划,编制和实施市档案馆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管理制度,集中统一管理市级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二)依法接收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各类档案及政府公开信息。
(三)研究制定市档案馆进馆档案接收标准和规范,负责市直单位进馆档案整理质量检查和移交工作。
(四)收集各个历史时期政权机构、社会组织、著名人物的档案。
(五)征集散存在国内外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资料。
(六)开展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保管、保护、统计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组织市直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馆藏档— 3 —案解密和开放鉴定工作。承担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承担馆藏档案资料的修复、缩微等抢救保护工作。
(七)开展档案资料的利用服务工作,提供档案资料查阅利用,依法依规公布档案,研究、编纂、出版档案史料,举办档案陈列展览,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提供服务。
(八)开展档案宣传、档案文化建设和档案科研工作,建设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等基地。开展馆际合作与业务交流工作。负责市档案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九)开展市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负责市级重要公共数据、电子档案管理和永久保存,采用先进技术管理档案资料,保证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市档案馆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综合、干部人事、后勤服务、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来信来访、财务、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二)档案管理利用部。负责研究制定市档案馆进馆档案接收标准和规范,拟订馆藏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各种载体档案资料的接收进馆工作。负责市直单位进馆档案整理质量检查和移交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保管、统计等工作。负责档案资料和政府公开信息的查— 4 —阅利用工作。负责收集、汇编档案资料利用效益典型事例。负责馆库及进馆档案资料的消毒、杀虫、去酸等工作。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和档案安全监控工作。
(三)档案保护技术与信息化部。负责馆藏档案和资料的修复、缩微、复制等抢救保护工作。开展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工作。负责市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工作。承担市级重要公共数据、电子档案、档案数字化成果的技术服务、长久保存和日常管理,承担馆藏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负责市档案馆网站、“两微一端”的技术维护保障。负责数字档案馆等信息系统和全市电子文件(档案)备份中心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档案资料的异地异质备份工作。
(四)文献编纂研究部。负责收集各个历史时期政权机构、社会组织、著名人物的档案,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形成的档案,反映民俗风情、名胜古迹的档案以及与馆藏档案有关的各种档案资料。收购、征购散存在国内外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负责接受捐赠或寄存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负责档案资料的分析研究,编纂出版档案史料,编辑档案信息参考资料,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提供服务。负责举办档案陈列和专题展。承担口述历史采集建档工作。
(五)鉴定部。负责组织市直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馆藏档案解密。负责制定市档案馆档案开放鉴定工作规划、计划,编制、审查鉴定报告。负责对档案价值进行鉴定。负责对馆藏到期开— 5 —放档案进行鉴定、整理、编目。负责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档案并公布目录。
(六)宣传科研部。负责档案宣传工作,承担市档案馆网站、“两微一端”内容建设及管理。负责社会教育基地建设,承担档案陈列室和展厅的日常管理、接待和组织协调参观等工作。负责档案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档案文化活动,开发档案文化产品。通过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等基地开展教育活动。负责市档案馆科研项目、业务论文、档案标准化研究、学科专著等组织工作。
人员构成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5 名。设馆长 1 名,副馆长 2 名,科级领导职数 13 名(含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1 名,正科长级)。后勤服务人员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