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证券是
投资者融入资金可买入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可对投资者融出的证券。
证券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
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进展情况,在满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试点初期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证券公司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并公布该公司允许的标的证券。证券交易所规定
融资买入标的证券和
融券卖出标的证券限于其认可的
上市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及其他证券。
2、
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
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
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
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4、近3个月内
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
涨跌幅的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的平均值的偏离值不超过4个百分点;且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00%以上;
波动幅度是指过去3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最高价与
最低价之差对最高价和最低价的平均值之比。
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
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进展情况,从满足上述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试点初期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仍未确定恢复
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
融资融券交易。
标的
股票交易被实施
特别处理的,交易所自该股票被实施特别处理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
交易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