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人乡,隶属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地处
明水县东南部、
松嫩平原东北部和小兴安岭南麓余脉的衔接地带,东与海伦市
伦河镇相临,南与青冈县
兴华镇相邻,西与
兴仁镇相连,北与
繁荣乡接壤,距明水县城27千米,行政区域总面积119.05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称尖山屯,属青冈县升恒社。
民国十二年(1923年)12月,设置明水设治局后,隶属东乡管辖。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改隶
利金村和兴通村。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属明水县第四区。
1949年改隶兴仁区。
1958年,由10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树人公社。
1984年4月,树人公社改树人乡。
行政区划
2011年,树人乡下辖双山、对面、利金、长发、稻田、树人6个行政村;下设57个村民小组。
2019年,树人乡下辖对面城村、利金村、长发村、稻田村、树人村、双山村6个行政村,人民政府驻双山村尖山屯。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树人乡地处
明水县东南部、
松嫩平原东北部和小兴安岭南麓余脉的衔接地带,东与海伦市
伦河镇相临,南与青冈县
兴华镇相邻,西与
兴仁镇相连,北与
繁荣乡接壤,距明水县城27千米,行政区域总面积119.05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树人乡地处松嫩平原和小兴安岭南麓余脉的半丘陵地带,一条纵贯南北的饥荒山把全乡分成岗上和坎下两部分,岗山丘陵起伏,沟壑纵横;坎下地势平坦,低洼易涝;境内最高峰尖山子位于双山村,海拔270米;最低点拉拉街位于利金村,海拔170米。
气候
树人乡属温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交替明显:冬季在极地大陆气团控制下,气候寒冷、干燥;夏季受副热带海洋气团影响,降水集中,气温温热、湿润;春季风大,干旱;秋季降温快,昼夜温差大。
水文
树人乡境内河道属松花江流域;主要河流有通肯河、撇拉河等;还有王家沟、贾家沟、刘家沟、后泉沟、闽家沟、王世全沟、树人南大沟7条小河流,面积21.5平方千米;撇拉河发源于拜泉县南部,境内长25千米,流域面积55平方千米,年径流总量0.18亿立方米;境内最大河流
通肯河,从北至南流经内稻田、兴通、长发、利金4个村,长35千米,流域面积72平方千米,年平均径流量50910万立方米。
自然资源
树人乡境内有可供开采的砂石矿产资源,地质储量0.5亿吨,年开采量0.03万吨;有野生动物种类10余种,主要有野鸡、狐狸、野兔等;森林覆盖率22.3%,有落叶松、云杉、杨树、柳树等树种。
人口
2011年,树人乡总人口16700人,另有流动人口115人;总人口中,男性8850人,占53%;女性7850人,占47%;18岁以下2839人,占17%;18—35岁3340人,占20%;35—60岁7515人,占45%;60岁以上3006人,占18%;以汉族为主,达16200人,占97%;有满、回、朝鲜3个少数民族,共500人,占3%。2011年,树人乡人口出生率2.5‰,人口死亡率2‰,人口自然增长率0.5‰,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64人。
截至2018年末,树人乡户籍人口为16235人。
经济
树人乡粮食作物以玉米、大豆、水稻为主,主要经济作物有蔬菜、笤帚糜子、红小豆等。
2011年,树人乡农业总产值1.2亿元,比2010年增长10%,农业耕地面积12.6万亩;生产粮食9万吨。截至2011年末,树人乡累计造林1460亩,活立木蓄积量4800立方米。2011年,树人乡农民人均纯收入3450元。2011年,树人乡树人乡工业总产值3000万元,比2010年增长40%。2011年,树人乡财政总收入320万元,比2010年增长15%。人均财政收入188元。2011年末,树人乡树人乡有1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开设了分行或设立了办事处,各类存款余额0.28亿元,人均储蓄1650元,各项货款余额0.43亿元。
2018年,树人乡有工业企业18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个。
社会事业
文体事业
2011年末,树人乡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6个;有图书室6个,藏书2万余册,有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有图书室总建筑面积460平方米;农民健身休闲广场1个;业余摄影、书法、美术及文学创作队伍成员20余人;定期举办的文化活动有秧歌。2011年末,树人乡有文体休闲广场3个,2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5%。2011年末,树人乡有线电视用户数为2650户,入户率65%。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树人乡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46人,专任教师6人;有小学1所,在校生472人,专任教师79人,有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204人,专任教师38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8%。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树人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8个,其中乡有卫生院1个,计划生育指导站1个,村卫生所6个;病床12张,固定资产总值2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9人。2011年,树人乡医疗机构完成诊疗9800人次。
社会保障
2011年,树人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58户,人数1210人,支出145.2万元,比2010年增长10%,月人均1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48人,支出20万元;农村医疗救助20人次,支出6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0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5万元;社会福利费20万元;社会福利单位1个,收养机构床位40张。
交通
树人乡境内以公路为主,明海公路过境,境内长11千米,双向单车道,通往绥棱、绥化。截至2011年末,树人乡有乡村公路10条,总长57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