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地震局
株洲市副处级事业单位
株洲市地震办公室成立于1976年。2005年建成株洲地震台。2010年升格为副处级事业单位,更名为株洲市地震局并加挂株洲市地震观测台(属台局合一),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内设三个科:综合应急科、监测预报科、震害防御科,均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根据株编办[2011]37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地震应急预案
(二)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地震前兆信息的检测和分析,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三)负责监管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动参数区划以及震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的防灾工作。
(四)负责震情快报和灾情速报工作;负责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五)组织地震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知识培训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六)负责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
(七)承担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承担市人民政府和市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综合应急科
承担本单位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文书档案、人事劳资、财务管理、行政后勤等工作;组织编制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和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承担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和防震减灾学校的管理工作;承担地震行政执法、地震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监测预报科
承担地震台24小时监测和预报工作,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承担震情速报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承担地震宏观观测网、防震减灾宣传网和地震灾情速报网建设。
震害防御科
承担监管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承担地震动参数区划以及震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的防灾工作。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14 17:34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