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或政治集团为实现既定的政治目的,通过显示核武力或准备使用
核武器,以期遏止敌方
军事行动升级的行为。
国家或政治集团为实现既定的政治目的,通过显示核武力或准备使用
核武器,以期遏止敌方军事行动升级的行为。以
核实力为后盾的一种
军事斗争方式。
实现有效核威慑有三个必要因素:
核力量(包括核目标和核能力);需要时使用核力量的意志和决心;核威慑信息传递并使敌方确知。缺少其中之一,都不能达成有效的核威慑。
平时核威慑:目的是维护和提高国家的大国地位,防止潜在的
核威胁升级,并为危机条件下和战时的核威慑运用奠定基础;
危机条件下核威慑:目的是防止
核武器国家或无核武器国家插手本国面临的战争危机,防止现实核威胁升级为核战争,并对危及世界和平的核威胁行为实施干预;
核武器的威慑能力使得大国之间不可能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或者产生更大规模的人员伤亡。当这些国家采取
军事手段的时候,核武器所带来的威慑力将会产生缓冲作用并令其无法采取过激的
军事行动。
我们申明核战争打不赢也打不得。鉴于核武器使用将造成影响深远的后果,我们也申明,只要核武器继续存在,就应该服务于防御目的、慑止侵略和防止战争。我们坚信必须防止核武器进一步扩散。
我们重申应对核威胁的重要性,并强调维护和遵守我们的双、多边不扩散、裁军和军控协议和承诺的重要性。我们将继续遵守《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各项义务,包括我们对第六条的义务,“就及早停止核
军备竞赛和
核裁军方面的有效措施,以及就一项在严格和有效国际监督下的全面彻底裁军条约,真诚地进行谈判”。
我们强调愿与各国一道努力,创造更有利于促进裁军的安全环境,最终目标是以各国安全不受减损的原则建立一个无核武器世界。我们将继续寻找双、
多边外交方式,避免军事对抗,增强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并防止一场毫无裨益且危及各方的军备竞赛。我们决心在相互尊重和承认彼此安全利益与关切的基础上开展建设性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