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流动资金定额
对商业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所需的流动资金核定占用量和应达到周转水平的定量指数
核定流动资金定额是对商业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所需的流动资金,核定占用量和应达到周转水平的定量指数。流动资金定额是考核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指标,国家有计划分配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的依据,企业加强资金计划管理的手段。其计算方法,要据各项目资金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一般采用:周期计算法、占用率计算法、历史实绩推算法(又称因素比例计算法)、统计测算法等。
其管理形式。有以“额”掌握和以“率”掌握两种。前者是核定流动资金占用的绝对额,在执行中,销售额增减变化与否,定额不变,适用于经营规模不大,销售和库存都较稳定的企业,后者是根据计划销售额核定流动资金占用率或周转率,在执行中,随实际销售额的增减变化,相应地增减流动资金占用额,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大,销售额增长较快的企业。其核定的程序和步骤,通常是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核定流动资金定额的要求,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商品流转计划为依据,由企业领导负责,组织计划、业务、储运、财会等部门共同研究、计算,提出流动资金定额的需要额,逐级上报,经综合平衡批准,纳入国家计划,作为综合指标,由国家银行会同企业主管部门,逐级下达年度流动资金周转计划,层层落实到企业实施。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16 00:42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