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裂变反应或裂变-聚变反应,瞬时释放巨大能量,产生爆炸的装置。简称核装置。核武器的核心组成部分。核装置按设计原理可分为裂变装置和热核装置两大类。裂变装置主要利用铀或钚等核材料的链式裂变反应释放能量。热核装置利用重原子核裂变反应提供的能量,使氘、氚等轻原子核加热至高温,产生自持聚变反应,释放能量。热核装置含“初级”与“次级”,“初级”提供的高温辐射引发“次级”的热核聚变反应或聚变-裂变反应,释放能量。核装置用于各种目的核试验时,可以只是一种物理装置,而不是武器,其结构不必适应武器使用中将遇到的特殊环境条件。按照核武器作战使用条件而设计制造的核装置,加上引爆控制系统和相应的结构部件,即可组成核武器的核战斗部。裂变装置通常由核部件、高能炸药爆炸部件、核点火部件(即中子源或中子发生器)及相应的结构部件组成。核部件由核材料加工成形并组装而成;高能炸药爆炸部件由高能量炸药(主炸药)、引爆组件等组成,其功能是通过主炸药起爆后产生很高压力,压拢或压紧核部件,使之达到超临界状态,并适时由核点火部件注入点火中子,使核部件发生链式裂变反应,形成核爆炸。热核装置由“初级”“次级”、辐射通道与辐射屏蔽壳四部分组成。“初级”的组成与裂变装置基本相同,“次级”一般由推进层(惰层)、聚变材料、裂变芯组成。由于核武器必须满足作战使用要求,组成核装置各种部件的几何形状、尺寸及精度、材料的性能及密度均匀度都要满足核装置在炸药爆轰和核反应过程中波形聚焦、时间同步的要求;安全设计的放射性防护效果要符合规范要求。核装置性能的先进性,可以用比威力或比等效百万吨数来衡量。1945年美国投在日本长崎上空的原子弹“胖子”的比威力是4.5吨
梯恩梯当量/千克。采用20世纪80年代的聚变装置组成的核弹,威力在10万吨梯恩梯当量以上时,其比威力为1000~3000吨梯恩梯当量/千克。比威力的提高是依靠更新物理设计原理、提高核装置及相应非核部件小型化程度,并经过多次核试验与工程试验逐步取得的。核武器中的核装置,除其尺寸、构形要与弹头壳体适配外,还要满足使用过程中的可靠性、异常情况下的安全性,适应分导多弹头的小型化、轻量化及抗辐射加固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