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尘识
佛教的三个范畴
根尘识,佛教的三个
范畴
。
解释
“根”,指眼、耳、鼻、舌、身、意六种认识器官。前五根属生理部分;“意根”,则属心理部分。
“尘”,指色、声、香、味、触、法六种现象,因被认为象尘埃一样沾污人的情识,故名。前五尘属于物质现象;“法尘”作为意识的境界,属于精神现象。
“识”,指眼、耳、鼻、舌、身、意六种认识能力及其认识内容。
前五识是感觉;“意识”则近乎通常意义的意识。
六根、六尘、六识,包含有认识主客观世界的广泛内容,也合称之为“十八界”,即以人的认识为中心,将世界一切现象分为十八类。
参考资料
根尘识
.中国大百科全书.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27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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