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源特质指的是行为之间成一种关联,会一起变动而形成单一的、独立的人格维度。处于人格结构的内部,是人格结构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一个人表面行为的最终根源。根源特质制约着表面特质。每一种表面特质都源于一种或多种根源特质,且一种根源特质能够影响多种表面特质。根源特质可以视为人格的基本元素,我们的一切行为无不受它影响。
根源特质中又可分为体质特质和环境特质。体质特质由先天的生物因素所决定,如兴奋性、
情绪稳定性等。环境特质则由后天的环境因素所决定,如焦虑、有恒心等。
卡特尔16种个性因素测验是由美国心理学家(R.B.Cattell)用因素分析的方法编制的。他认为人的个性是由许多特性所构成的,由于各种特性在一个身上的不同组合,构成了一个不同于他人的独特个性。他把人的个性分为“表面特质”和“根源特质”,所谓表面特质是指一组看起来似乎聚在一起的特征或行为。同属于一种表面特质的特征,其间关系复杂,因此这些特征虽有关联,但不一定一起变动,也不源于共同的原因。一个人经常发生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行为;而根源特质则是制约着表面特性的潜在基础。卡特尔从许多表面的行为中抽取了16种“根源特质”,称为16种个性因素。然后他又据此编制了专门的量表来测量这16种特质。卡特尔16种个性因素测验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因而在全世界应用范围很广。我国是80年代开始引进此种测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