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教育局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格尔木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核定机构规格为副县级。负责对全市的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划、统筹、管理等;具体履行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招聘录用、调配交流、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市属学校和农牧区学校校长进行考察、聘任。教育局设职能科室3个:办公室、人秘科、教育科。下设事业单位:市教研室、市招生办、市教育督导室、市勤工俭学办公室等。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政策,起草有关教育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提出全市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及教育的发展重点、规模、进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实施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教育。
(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意见;对教育基本建设实行统筹管理,项目管理实施项目法人制;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国内、海外对我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四)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组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促与评估,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五)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工作及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国防教育、勤工俭学工作。
(七)统筹管理各类高、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八)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组织普通话试点工作。指导教育专业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做好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开展日常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保障政令畅通;负责局机关工作作风和工作制度建设,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计划、总结等,负责电子政务、做好文件的登记、传递、督办、立卷、归档、借阅及销毁;负责会议组织;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新闻宣传、信息综合以及文秘管理、保密、信访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机关后勤服务的具体事务。
(二)人事科。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及城乡教师交流工作,承担校域间的教师调配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及评聘工作,做好职称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认真落实、管理全市中小学校长及教师的“国培计划”培训工作;承办本系统退休、退职人员申请执行的上报工作;承办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归口管理教育系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干部档案的保密、收集、归档、整理、传递、统计、传阅等工作。
(三)教育科。承担教育教学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市的基础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进行管理与评估;负责组织全市中小学文体美等大型活动,积极开展教育法规的宣传工作;逐步完善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制度,搞好教师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初、高(职)中的招生工作。承担全市贫困家庭学生,本科、高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
教育简况
格尔木市教育局坚持“科教兴国,人才为本”的思想,以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以中小学结构布局调整为中心,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己任,大力推行教育改革创新,牢牢把握教育改革发展的主动性,教育发展呈现出强劲势头。形成了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为一体的教育体系,凸现出了基础教育为主,职业教育逐渐形成特色,民族教育发展迅速的特点,营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创造了骄人的成绩。
(一)义务教育管理机制完善,“两基”成果、巩固提高。全市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83%;适龄少年入学率为99.4%;在校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为100%;全市非文盲率达到99.36%。
(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跨越发展,办学条件不断改善。2001年到2004年,改造教学危房近20000平方米,总投资达到9000余万元,为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教师培训力度不断加大,教师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稳步攀升。从2003年开始每年拿出25万元专项资金,选派30—50名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到教育发达地区和名牌师范院校。教学质量全面提高,高考上线率连年攀升,由2000年全市高考上线率68%上升到2004年的95%,其中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七中学上线率连续三年达到100%.2000以来,我市先后有11名学生考入北大、清华。我市高考成绩一直稳居海西第一,被评为海西州“高中教育质量优秀地区”。
(四)信息技术教育全面启动并稳定实施。全市拥有计算机教室31座,计算机1076台,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2003年格尔木市正式启动了“校校通”工程,信息技术教育迈向了新的台阶,市一中、二中、三中、实验小学、金峰路小学“班班通”工程已投入使用。全市各中小学包括农牧区、民办私立学校广大师生能够共享网上优秀教育资源。
我局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化教育改革,加快体制创新,积极实施新一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总体水平,力争格尔木教育发展实现新的跨越。
教育规划
格尔木市教育局坐落在中山路28号,为副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内设人秘科、教育科、办公室三个行政科室,以及教研室、督导室、招生办、勤工俭学办4个事业单位。
近年来,市教育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局党委的带领下,按照“以两基为基础,以改革为动力,以素质教育为主线,以教育现代化为目标”的工作思路,以“办让格尔木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整体推进素质教育,教育事业进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新阶段。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格尔木市教育事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教育信息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教育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大幅度跃升,为格尔木经济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才资源和智力支持。当前,格尔木市教育局正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为契机,紧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教育发展目标,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发展优质教育,努力办好让格尔木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格尔木做出新的贡献。
“十五”期间,格尔木市教育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打造教育强市、教育名市为目标,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理念,以创建达标学校,发展优质教育为手段,以巩固义务教育,普及高中教育为目的,抢抓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夯实基础,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育投入不断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深化,促进了素质教育深层次突破;信息技术教育全面启动并稳步实施;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连续多年取得“海西州高考优秀地区”的称号;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方兴未艾,多元教育格局初步形成。
“十一五”期间,格尔木市教育事业的重点是:遵循一根主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发展格尔木市的教育事业。做好两个巩固:继续巩固“两基”成果;继续巩固初、高中升学率。突出三个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学校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四个跨越式发展。防范五个方面现象的反弹:教育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驱赶差下生、教师有偿补课、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争取专项资金,实现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农牧区寄宿制学校工程。二是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实质性的全员聘任制。三是以课程改革为突破口,努力探索适应我市中小学生成长需要的教育新模式。四是继续加大对干部管理和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五是继续加大对薄弱学校的帮扶力度,在师资、资源等方面给予倾斜,不断优化盲人环境,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差别。六是继续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切实解决外来人口子女入学难的问题。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1日,被授予“青海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地图信息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3 23:04
目录
概述
职能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