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栾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栾川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栾川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部门,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06人。内设办公室、人才人事管理股(栾川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股、工资福利股、调解仲裁股、法制监察股6个股室。下属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6个事业单位。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二)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全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力、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组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各项社会保险配套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四)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落实全县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协调、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会有同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以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管理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公务员培训、考核、奖励、申诉控告等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全县行政机关非领导职位设置和县直行政机关职位审核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民工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解调仲裁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商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魏敏锋: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协助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和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
人才人事管理股
(栾川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公务员培训、考核、奖励、申诉控告等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全县行政机关非领导职位设置和县直行政机关职位审核等工作;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才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规划、建设、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以及职称管理等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负责军转干部安置、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等工作。
工资福利股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和变动工资、有关福利待遇以及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享受特殊(重大)贡献待遇的报批审批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退职审批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股
拟订促进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措施,统筹指导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负责就业促进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监督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职业培训管理;指导农民工工作和劳务输出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企业工资和企业退休的报批工作。
调解仲裁股
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开展劳动人事调解和争议预防,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负责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业务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法制监察股
(信访接待室)
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承担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综合协调劳动关系,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管理人才信息库,提供人才信息服务;开展职介服务,为人才和求职者介绍就业;面向社会开展人事代理、人才派遣,组织人才素质测评,为各类用工单位推荐人才、引进人才;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各项就业服务;开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流动人员人事代理和人事档案管理,为流动人员提供工人技术等级评定、职称考试、出国政审、代缴社会保险费等服务;组织人才交流洽谈等。
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金的需求计划制定、筹集以及管理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负责为城乡居民提供养老保险服务。新农保工作宣传、组织实施、保险费的征缴、基金管理和各项待遇支付。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30 12:51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