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根据县
编委会《关于印发栾川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栾编〔2004〕17号)精神,在原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人员、机构、职能的基础上,并入县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工业经济运行调节、技术改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企业改制、企业减负、成品油管理等职能后,组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县发展和改革委),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监测和调节全县经济运行,搞好经济总量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安排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工作职能
1996年以来,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做为我县
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县发改委的名称历经了四次变更,即计划经济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员编制
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现有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14人,现有人数44人,副科级以上职务16人,一般工作人员28人。
职能配置
根据职能调整情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主要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规划。
(二)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对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社会经济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实施投资体制改革工作和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工作。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重点,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负责制定本级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负责上级和本级政府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和报批;协调全县直接融资工作;组织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指导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对本级政府重大项目和县出资、融资的建设项目执行《招标投标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组织制定工业总体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定基础产业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组织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协调服务业发展;组织研究城镇化战略,协调、指导全县城镇化工作。
(五)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制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制定经济运行中主要生产要素的年度调度方案;贯彻落实综合性经济政策法规,实施产业政策监督、检查工作;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方案;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组织编制、下达和实施技术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企业改制工作,对全县企业改制实行指导,推进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组织协调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六)研究分析市场状况,做好县内重要商品供求总量平衡调节及主要农产品的外销和购进计划,指导全县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成品油市场管理。
(七)提出国民经济与人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旅游等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政策和建议,协调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八)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的综合利用重大问题。
(九)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负责全县物价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主任:张爱国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性工作并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县发改委机关的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建议与提案办理、督办查办、计划生育、保密、机要、收发、财务、资产管理、会议组织、车辆调度、公务接待、行政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单位的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和有关审计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衔接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代管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经济综合科
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衔接平衡能源、交通、工业、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计划。
负责交通、南水北调、社会事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等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上报及资金争取工作。
组织对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分析和提出建议;负责宏观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组织协调工作。
资产投资科
一是负责编汇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对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批;三是对县权限内的核准类项目进行核准及对县级权限外的核准类项目进行审查、上报;四是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规范及监督;五是负责上报省、市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对县定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六是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竣工项目进行综合验收。
管理办公室
一是执行新上项目联席会审制,负责组织召开新上项目联席会议,出具会审纪要,为新上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提供保障;二是负责备案项目网上报批工作。
工业经济发展科
分析全县工业发展情况,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县域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工业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和政策;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全县工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加快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资源与综合利用项目的备案、核准和上报。
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工业发展年度计划和重点行业、支柱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工业重大项目储备;协调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负责督促、落实政府投资的工业项目和重大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建设等有关事宜。
负责县资源和综合利用项目的指导、管理、协调和推进能源、原材料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协调监督工业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和环保产业发展。
代赈办公室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以工代赈有关政策。准确把握以工代赈投资方向。总结以工代赈工作成效。全面宏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以工代赈近期及中长期工作规划,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及时编写以工代赈项目科研及实施方案,及时扎实的筛选、申报年度以工代赈项目,坚持以工代赈资金按工作进度拨付原则,强化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参与检查和督促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情况,严防挤占、套取、挪用以工代赈资金现象发生。对年度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情况做好调研。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及做法。不断改进对以工代赈的具体管理工作。
发展局
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支持政策;制定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度;确定和督促服务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协调各部门支持措施和解决重大问题;编制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物品管理
负责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监督辖区内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的落实情况。2、协调解决本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安全生产问题;参与辖区内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事故的抢救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对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进行备案。4、负责辖区内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完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5、配合省、市主管部门做好对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检查等工作。6、对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进行年检及资料审查。7、参与本行政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所属的服务站(点)设立的审核和备案工作。8、负责本辖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9、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物价管理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加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对放开的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和具有垄断性行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指定商品的价格和收费,适时进行管理和监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物价监督检查和贯彻实施上级部署的各项专业性、行业性价格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协调处理价格争议;指导全县价格评估工作;参与餐饮服务业的划等定级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