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
林业局成立于1956年,是栾川县
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位于栾川县城城
东新区。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林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林业监督检查。
(二)组织指导全县造林绿化、全民义务植树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实行宏观管理。
(三)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编制、审核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经营加工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规,负责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
(四)主管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濒危和珍稀野生动植物物种的保护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县林业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重大案件。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和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全县猎枪弹具的管理工作。
(六)对全县竹木加工、林果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林产化工、木本药材、木本花卉等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
(七)指导、监督全县林业系统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县级林业基金的筹集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林业经济调节政策。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组织指导工作。
(九)制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全县林业科技推广,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负责指导直属单位入事、劳资、组织、宣传、纪检、监察、老干部、计划生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及全县林业系统行业作风建设。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单位简介
林业局内设办公室(
监察室)、总工室、计划财务股、后勤管理中心、招商办、法制办、资源林政管理股、林业综合执法稽查大队、山权林权纠纷调处办公室、林改办(林权服务中心、林下经济办公室)、保护股、天保公益林办12个股站室,直属机构有栾川县森林公安局(正科级),二级机构有林业技术推广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飞播造林管理总站、栾川县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庙湾、龙台、潭头三个木材检查站和十五个乡镇林站。下辖龙峪湾林场、老君山林场、大坪林场、林木种子管理站、林科所(栾川县苗木繁育中心)五个单位。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科室开展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信访、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督查督办、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报林业发展和建设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下达林业生产、建设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及财务预决算;承担林业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林业统计及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三) 组织人事科
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四)林政资源科(政策法规科)
指导、监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指导编制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指导、监督林地、林权管理和林地征占用的审核(批)工作及国有森林资源流转的审批工作;负责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组织指导实施全县林业普法教育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全县林业执法工作;指导、监督林业行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承担行政听证、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指导、监督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湿地、天然林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的规划和管理;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和濒危物种进出口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赵飞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栾川县林业局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