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乡(已撤销),隶属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地处
顺庆区东北部,东邻蓬安县
正源镇,南与
灯台乡接壤;西邻
辉景乡、
李家镇;北与南部县回龙乡相邻,距顺庆区人民政府47千米,区域总面积21.07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1952年,设龙凤乡。
1966年,改为龙凤公社。
1975年,龙凤公社更名朝阳公社。
1981年,朝阳公社改为桂花乡。
1992年,桂花乡并入李家镇。
1994年9月,李家镇析置桂花乡。
2019年,撤销桂花乡,划归李家镇管辖。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桂花乡下辖桂花、龙凤、宝顶山、庙沟、卷洞门、龙潭沟、东山观、白庙、新桥、蒲家沟、平桥、法华寺12个行政村;下设85个村民小组。
截至2018年10月31日,桂花乡下辖12个行政村:龙凤村、宝顶山村、庙沟村、卷洞门村、龙潭沟村、东山观村、白庙村、桂花村、新桥村、蒲家沟村、平桥村、法华寺村,乡人民政府驻龙凤场。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桂花乡地处
顺庆区东北部,东邻蓬安县
正源镇,南与
灯台乡接壤;西邻
辉景乡、
李家镇;北与南部县回龙乡相邻,距顺庆区人民政府47千米,区域总面积21.07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桂花乡境内最高点位于宝顶山村黄角垭,海拔482米;最低点位于龙潭沟,海拔321米。
气候
桂花乡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四川盆地底部共同的气候特征,四季分明,冬暖、春旱、夏热、秋雨、多雾;气候温和;受四川盆地地形和气候影响,全区日照时数略多于四川盆地平均值,但仍属全国低值地区之一,年平均日照时数1246小时,最多年可达1656小时,最少年仅788小时;年平均太阳总辐射3558.7兆焦耳/平方米;多年平均气温17.4℃,1月平均气温6.4℃,极端最低气温-2.1℃;8月平均气温27.7℃,极端最高气温41.2℃;无霜期年平均300天左右;年平均降水量1021毫米。
水文
桂花乡境内河道属嘉陵江小清河水系;平桥河流经西部。
自然灾害
桂花乡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干旱、洪涝、低温、霜冻、雷击等;洪涝较多,几乎每年都有,严重的一次洪涝灾害发生在1981年7月,降水量达100毫米以上,受灾面积达1.5万亩。
自然资源
桂花乡矿藏主要有石料和页岩;石料储量1.5万立方米,页岩储量2亿立方米。2011年,桂花乡有耕地7378亩。
人口
截至2011年末,桂花乡总人口有10727人;另有流动人口3000人。总人口中,男性5728人,占53%;女性4999人,占47%;14岁以下3025人,占28.2%;15—64岁6500人,占60.6%;65岁以上1202人,占11.2%;人口均为汉族。2011年,桂花乡人口出生率6.8‰,人口死亡率1‰,人口自然增长率5.8‰,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523人。
截至2017年末,桂花乡常住人口为8540人。
截至2018年末,桂花乡户籍人口为10053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桂花乡财政总收入350万元,比2010年增长15%。
农业
桂花乡农业主要以种植水稻、玉米、小麦、红苕、蔬菜为主;兼产花生、油菜籽;养殖业以蚕、生猪为主。2011年,桂花乡农业总产值2300万元,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1.9%。
商贸
截至2011年末,桂花乡有商业网点26个,职工28人。2011年,桂花乡社会商品销售总额460万元。
截至2018年末,桂花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8个。
金融业
截至2011年末,桂花乡有金融机构2个,各类存款余额为2416万元,比2010年增长118%;各项贷款余额1164万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桂花乡有初中1所,在校生750人,专任教师50人,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100%。
文化事业
截至2011年末,桂花乡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3个;有各类图书室15个,藏书10万余册。
医疗卫生
截至2011年末,桂花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个;设病床11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0张;有执业医师5人,执业助理医师3人,注册护士1人。2011年,桂花乡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2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6%。
社会保障
2011年,桂花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30户,人数58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85户,人数1289人,支出85.1万元,月人均55元;农村医疗救助5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500人次,共支出50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3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9万元;社会福利费80万元;有敬老院1家,床位45张,收养农村五保28人。截至2011年末,桂花乡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556人,参保率23%。
邮政电信
截至2011年末,桂花乡有邮政所1处;有电信服务网点13个;程控电话用户500户,移动电话用户2869户。
交通
2011年,桂花乡R03县道过境。截至2011年末,桂花乡实现了村村通公路,通村公路总长189千米。
历史文化
桂花乡原名龙凤场,因场后玉屏山下有龙鳌寺、凤来庵而得名。1981年,桂花乡因境内桂花村而改为现名。
截至2011年末,桂花乡有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