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人员通过对犯罪结果的勘查、初查研究,从认识上恢复犯罪实施过程的原状,以确定事件的性质和实施犯罪的有关情况的活动。侦查人员对案情的分析自受案开始并随着调查研究的进展逐渐深化,一直持续到
侦查终结为止。
3、分析判断作案人的人身形象、职业、身份和生活习惯及与社会环境、物质环境的关系等;如果是已有明确犯罪嫌疑人的职务罪案或经济罪案,则要分析其作案的条件、方式方法、赃款赃物如何得手、怎样掩盖犯罪事实、已经和将会采取哪些反侦查活动等。
案情分析要建立在足够的案情资料基础上,要有仔细的思考研究精神和正确的思想方法,以及正确运用侦查经验和逻辑思维规则。由于事先收集、调取证据,一切涉案资料都受到时空和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侦查人员应从事物的发展、运动、变化中去研究事件的原貌,认清犯罪事实的真相。而要做到这一点,又必须在分析判断案情的过程中符合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则。如据以分析判断案情的前提条件必须真实,推断出的确定性结论的根据必须穷尽一切可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