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依法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机构职能
(一)依法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依法负责各类内资企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三)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
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依法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组织实施食品流通许可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做好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开展有关反垄断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
经济违法行为。
(七)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
商标专用权和查处
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十一)组织实施企业、
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领导和管理所属、直属和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四)承办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桐乡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杨顺坤 局长、党委副书记
主持局行政工作。协助书记开展党委和人事教育工作。
沈文千 党委书记、副局长
主持党委和人事教育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
商标广告监管。
路 平 副局长、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经济检查、法规工作。
陈 冲 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和书记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群团和老干部工作。
沈跃华 副局长、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企业注册、
个体私营经济监管 (企业监管 )、网络经营监督管理。
陆福根 副局长、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市场合同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流通监管。
袁惠良 副局长、党委委员、崇福分局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主持崇福分局工作。
内设科室
食品流通监管科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质量监测等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流通许可及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工作。
个体私营经济监管科工作职责: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协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承担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事项监管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工商监管业务的综合化、规范化;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加强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监管;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宣传、信访、机要、保密、会议组织和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收费项目及规费的收缴使用和内部审计、财会人员业务培训;负责
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及监督管理;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指导工商学会工作。
人事教育科
监察室
法规科
市场合同监管科
企业注册科
经济检查科(经济检查大队)
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
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12315”举报申诉中心)
下属单位
梧桐工商所
振东工商所
濮院工商分局
崇福工商分局
洲泉工商所
乌镇工商所
石门工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