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桐城市政府机构
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桐城市的发展改革机构。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析研究经济形势,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编制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预案,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三)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
(五)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各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政策,组织编制服务业发展规划。
(六)组织协调和推进经济技术合作交流;组织协调库区移民安置和经济开发工作。
(七)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组织编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责任;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国家区域性经济发展政策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市域经济发展和经济强镇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开发区和专业园区的有关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市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教育体育、文化、卫生与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协调。
(九)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指导全市节能工作和协调能源综合利用;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编制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组织指导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监测分析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建议;开展项目稽察。
(十一)实施国家、省能源工作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能源发展规划,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广能源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主任 杨林阳
党组成员、副主任 谢扬胜
党组成员、重点办主任 王宜文
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丽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钱叶挺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蔡庆
副主任:程荣娟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31日,被安徽省人民政府评为安徽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7 20:39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