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成立,男,汉族,
湖南省沅江市人,1973年4月出生,1994年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1991.09--1994.07 湖南省益阳师专数学专业学习
1994.07--1995.12 湖南省桃江县筑金坝乡政府干部
1995.12--1998.01 湖南省桃江县大粟港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1998.01--2000.01 共青团湖南省桃江县委书记(其间:1997.8--1999.12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本科学员)
2000.01--2001.04 湖南省桃江县马迹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1.04--2004.05 共青团湖南省益阳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4.05--2007.12 湖南省南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7.12--2009.05 湖南省南县县委常委、副县长(2008.4--2009.4浙江省平阳县县长助理(挂职))
2009.05--2013.02 湖南省大通湖区区委委员、管委会常务副区长
2013.02--2016.07 湖南省大通湖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6.07--2019.02 湖南省益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党组成员
2019.02--2021.05 湖南省益阳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局长
2021.05-- 湖南省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现任湖南省益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工作分工
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
负责市政府办全面工作,分管市政府研究室。
人物事件
生态问责
2018年12月,湖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7月25日将督察发现的1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湖南省,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明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增强“四个意识”,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研究,通报如下:
益阳市大通湖水质持续恶化。大通湖申报为国家良好湖泊以来,大通湖区委、管委会及环保、水务、渔政等部门未按要求取缔湖内投饵养殖,对企业违规养殖及捕捞行为监管不力,大通湖水质持续恶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益阳市政府副秘书长梁成立(时任大通湖区管委会区长)政务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