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早阳,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湖北
仙桃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文化(2008年7月毕业于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1988.09-1990.07 湖北大学新闻专业学习
1990.07-1994.07 荆门市委政研室工作
1994.07-1998.04 荆门市委政研室副科级政研员(农村经济科副科长)(1995.02借调到市委办公室工作)
1998.04-1998.05 荆门市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其间: 1997.09-2000.12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1998.05-2002.04 荆门市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综合一科科长(其间:1999.08-2000.08荆门市柴湖扶贫工作队副队长)
2002.04-2003.12 荆门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2003.12-2007.01 荆门市委副秘书长(其间:2003.08-2004.08荆门市柴湖扶贫工作队队长;2005.09-2008.07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
2007.01-2009.04 荆门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
2009.04-2011.10 沙洋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10-2013.12 沙洋县委书记
2013.12-2017.01 市政府党组成员、荆门大柴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工委书记、荆门大柴湖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7.01- 荆门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荆门大柴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工委书记、荆门大柴湖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现任湖北省荆门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职务任免
2024年11月,拟提名为市州政协主席候选人。
人物事件
2020年2月26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针对反映荆门市统计上报2月19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107”的负数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荆门市相关部门和人员在统计上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据工作中,把握政策不准、履职尽责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上述问题发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为严明工作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荆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梁早阳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