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起,梁永平指使王某航,雇佣万某某、徐某、熊某、姜某某、田某、温某、文某、王某如、胡某某、阳某某等人作为技术、运营人员,开发“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及
Android、
IOS、
Windows、MacOSX、TV等客户端,由谢某洪等人组织翻译人员,从境外网站下载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翻译、制作、上传至相关服务器,通过所经营的“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及相关客户端向用户提供在线观看和下载服务。
经审计及鉴定,“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及相关客户端内共有未授权影视作品32,824部,会员数量共计约683万。期间,梁永平以接受“捐赠”的名义通过涉案网站及客户端收取会员费;指使谢某翔以广西三江县海链云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对外招揽广告并收取广告费用;指使丛某某对外销售拷贝有未授权影视作品的移动硬盘。经审计,自2018年1月至案发,通过上述各渠道,非法经营额总计人民币1200余万元。
2021年11月22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梁永平涉嫌犯侵犯著作权罪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梁永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在案的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等予以没收。
2024年8月5日,“人人影视字幕分享”“人人聊影视”等账号在各大社交媒体同步发布视频,自称人人影视创始人梁良(即梁永平)称,人人影视是他一手做起来、也是他一手毁掉的,经过三年半的教育和反思,已经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和错误,也为自己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众道歉,并表示准备将硬盘、电脑等设备二手出售处理。在视频中,梁良(即梁永平)称,他已重获自由约一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