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洪杰
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河北法学会副会长(兼职)
梁洪杰,男,汉族,1966年12月生,河南柘城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5年10月加入民建。
人物履历
1984年09月至1988年09月,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大学学习。
1988年09月至1991年07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1年07月至1996年06月,任河北财经学院教师(其间1991年07月至1992年06月在中共藁城市委驻南营乡社教工作队社教)。
1996年06月至1997年09月,任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副主任、讲师。
1997年09月至1998年09月,在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国家教委公派,其间任第十届全英中国学联秘书长)。
1998年09月至2004年09月,任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教授(破格),国际法导师组组长,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兼职研究生导师(其间2003年10月至2004年06月在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2003年09月考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4年09月至2005年06月,任河北经贸大学国际商务学院主持工作,教授,法学和国际贸易学专业研究生导师,国际贸易学专业导师组组长。
2005年06月至2010年04月,任河北经贸大学图书馆馆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法学院研究生导师、商学院国际贸易学专业研究生导师、导师组组长。
2010年04月至2012年12月任,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正处级)、教授、研究生导师、导师组组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其间2011年03月至2012年03月挂职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2年04月至2012年09月,任民建河北省委副主委。
2012年09月至2014年01月,任河北省政协副秘书长,民建河北省委副主委。
2014年01月至,河北省政协副秘书长,民建河北省委副主委,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
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民建河北省委副主委(不驻会)。
现任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河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兼职)。
河北省十二届政协常委,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14年1月2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梁洪杰为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
2023年1月,梁洪杰当选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参考资料
领导之窗.河北省司法厅.2017-09-02
中国民主建国会河北省第八届委员会(2012.5-- ).中国民主建国会河北省委员会.2013-09-04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14 16:16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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