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梅州市行政机构
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行政区的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措施。
二、编制本行政区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
三、拟订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
四、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
五、组织本行政区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六、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
七、检查督促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和其他保障方案的落实。
八、组织群众防空队伍建设和训练。
九、组织人民防空演习。
十、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十一、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
十二、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
十三、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四、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内设机构
人秘科:
一、在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机关人事秘书、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和法规宣传等工作。
二、接受分管领导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三、负责制订本办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政治、党纪、法制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教育。
四、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综治管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在办党组领导下,做好党建工作和干部任免考察、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草拟、修改、审核和制发办公室公文、规章制度、工作年度计划以及各项决定、决议、通报、报告和总结;做好公文管理,承办各类文件资料的打印、收发、建档和保密等工作,并负责督查催办。
六、执行行政管理制度,负责办公用房、车辆调度及其维修保养、财产物资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人防机关经费和财务管理,承办财务计划、会计核算、统计、审计监督,审核人防部门工程建设预决算,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负责人防系统机关正规化建设,承办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
十、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事务。
十一、承办和处理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汇报结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工程通信科:
一、在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全市人防工程、指挥通信及警报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二、接受分管领导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三、负责起草本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抓好重点人防工程的勘察定点、工程设计、预算、施工和验收,统计上报工程建设、管理和利用情况。
五、负责组织拟制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方案、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和组建各种专业队伍,并指导训练和演练。
六、负责制定人防通信和警报网络建设规划,做好警报设施的安装、更新和维护管理,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负责指导通信站值勤及业务训练。
七、负责人防工程指挥、通信及警报网络建设等资料的收集、建档及管理,建立制度,加强业务建设。
八、战时参加人防指挥部开设的各项具体组织工作,拟制防空袭战斗文书,组织实施指挥通信和警报保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
九、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廖接良
主任:吴特宏(兼)
党组成员、副主任:李伯乐钟明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丁延生、徐保宁
调研员:刘理明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8 11:23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