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林业局
广东省梅州市的政府部门
梅州市林业局是梅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办公地址是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129号。
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防治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和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指导生态公益林划定和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实施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五)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并按相关标准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和市重要湿地,指导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湿地公园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的设立申报、规划和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审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监督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工作。监督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监督落实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开发森林体验、森林康养和生态教育等生态服务产品。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负责、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发展和林木种苗、草种工作。负责市级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苗、草种质量检查工作。
(九)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组织或参与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依法行使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指导监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监督指导林区公路建设和管理。
(十二)负责林业科技、宣传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林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林业局应当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内设机构
森林火灾预防科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规划财务科
拟订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预算、决算及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本部门分管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统计、项目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稽查。指导、监督、管理直属单位计划财务和国有资产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参与编制政策性森林保险、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监督指导林区公路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负责人:肖宜锋 联系电话:0753-2252477)
生态保护修复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效益补偿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开展林业碳汇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森林城市、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林木种苗、草种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木种苗、草种质量检查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森林资源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林地保护开发利用,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实施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拟订林地、林木权属争议调处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林权争议调处工作,负责跨县以及重大林权争议案件调查调解并提出处理意见。
政策法规和科技产业科
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承担起草相关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监督林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监督落实农村林业发展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开发森林体验、森林康养和生态教育等生态服务产品。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开展林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林业科技宣传教育,开展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自然保护和国有林场管理科
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管理国家、省和市重要湿地,指导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指导建设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林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协调直属机关党委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协调应急、维稳、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安全生产。承担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人员编制
市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含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防火办、绿委办),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
现任领导
局长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总工程师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调研员
副调研员、工委会主任,机关工会主席
直属单位
梅州市森林资源信息中心
搜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各类林业相关信息,为林业生产提供信息服务;承担梅州林业政务信息化工作和市林业局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各类林业信息档案的收集保管工作;宣传梅州林业、森林旅游、梅州名优特新林产品;发布林业项目合作、产品供求等信息。
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
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基层单位测报数据,发布本地森林病虫害短、中期预报,为防治工作提供依据;宣传贯彻森林植物检疫法规;执行国家的林业植物检疫任务,依法做好对林木种苗和木材、竹材进行产地和调运检疫的相关工作,并做好疫区调查,防止危险性病虫的传播;根据虫情做好防治规划,提出经济、有效、安全、简便的防治方法,做好防治服务工作;承办法律法规和上级委托或授权的其他工作。
梅州市国有大埔林场
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物种多样性;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等。
梅州市国有洲瑞林场
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物种多样性;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等。
梅州市国有七畲径林场
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物种多样性;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等。
梅州市国有水口林场
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物种多样性;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等。
梅州市国有梅南林场
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物种多样性;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等。
梅州市森林防火监测中心
承担防火监测终端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实时接收并处理火情;建立林火地理信息库;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日常工作。
种苗站
承担审核、发放和管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负责林木种苗生产、培育管理。林木良种推广使用。
参考资料
梅州市林业基本情况.梅州市林业局.
单位名称:梅州市林业局.梅州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7 19:44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