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梅州市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精神,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梅州市组织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和评选工作。
非遗名录
国家级非遗名录
梅州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7项)
参考资料来源:
省级非遗名录
梅州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44项)
参考资料来源:
市级非遗名录
发布批次
梅州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7年04月26日公布,共15项。
梅州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9年03月12日公布,共22项。
梅州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11年05月23日公布,共16项。
梅州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12年07月10日公布,共9项。
梅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14年08月19日公布,共13项。
梅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16年08月31日公布,共14项。
梅州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19年01月13日公布,共12项。
梅州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20年12月31日公布,共16项。
梅州市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22年12月08日公布,共30项。
非遗名录
梅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第一至第九批(126项)
参考资料来源:
梅州市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30项)
非遗传承人
梅州市“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遗”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是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和实践者。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梅州市组织开展了“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选工作。截止2017年10月,梅州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有304人(国家级7人、省级34人、市级72人、县级194人)。
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梅州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
省级非遗传承人
梅州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不含国家级)
参考资料来源:
市级非遗传承人
发布批次
梅州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12年07月13日公布,共19人。
梅州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15年06月11日公布,共24人。
梅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17年10月16日公布,共19人。
梅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19年08月20日公布,共14人。
部分名单
梅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不含国家级、省级)
参考资料来源:
价值意义
梅州市是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丰富。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客家文化,推动客家文化有形化、市场化、品牌化、产业化,提升“世界客都”知名度和美誉度,是落实《梅州市建设文化强市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文化梅州,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继承和发扬文化传统,落实“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战略,建设文化名城,挖掘提升客家文化,进一步丰富“世界客都”内涵,推动客家文化有形化、市场化品牌化产业化等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措施
梅州各级各部门正从政策、人才、经费、平台、数据等方面着手,规划建设集实物展示、活态展演、传承传习等功能于一体的客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展示馆和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建立生态保护区数据库,普及保护区建设成果,传承客家民系文脉。加快文旅深度融合,完善旅游休闲功能和体验配套设施,打造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特色小镇,擦亮梅州文化旅游品牌。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5 17:32
目录
概述
非遗名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