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教育局是主管梧州市的
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现任领导
覃映霞(局长)
张平〔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处长级)〕
黄志海(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玮(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棣(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要职责
一、梧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适合本市实际的实施意见、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体制改革;制定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全市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等工作,并进行督导与评估,使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
(四)审核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设置、更名、撤消与调整;指导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外事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争取和管理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助,指导教育基本建设、条件装备和校办产业工作。
(六)指导本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单位实行审计监督。
(七)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师及教育系统其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及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大专院校的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全区中等学校的招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十)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一)规划、指导全市教育教学研究、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勤工俭学工作;负责管理处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二)承办行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所获荣誉
2020年2月15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烟政府机关”。
2021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教育局被公示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拟推荐名单。
2021年11月17日,梧州市教育局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并予以公示。
行政办公室
综合协调教育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 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 负责教育局办公会议和各种综合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 负责车管、档案、保密、保卫、双拥、综治、安全等工作 负责市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全市教育行政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
党委办公室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工作部署和局党委的决议、决定 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指导本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 指导、管理和检查局属各基层党组织的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建设 协助局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直管各单位负责人和机关科室干部的选拔、推荐、考核、任免、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统战、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局直管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工资、干部档案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资格认定、高校毕业生分配、教师表彰奖励、职称评聘 组织校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
政策法规科
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教育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 指导各相关单位进行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纪检监察科
负责监督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 参与教育行风评议、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处违纪行为
基础教育科
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
负责审批全市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机构的设置、撤销、更名、调整 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招生、录取、教研、评估、毕业生资格审核等工作 核发职业高中毕业证书 负责实施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 指导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指导社会力量依法办学(中职学历教育) 制订并落实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计划 负责市职教中心的日常工作
高等教育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市高等教育及中等教育的教学工作 指导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设 指导高校的专科生、本科生培养工作 参与制订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专业目录 参与研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普通高校的设置、更名与调整工作以及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指导社会力量申请举办高等院校有关工作 协助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有关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决算 统计和编制各类财务统计表 负责国资管理、学校校园规划和建设、基建维修 协助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的审计、局属单位经费、财务的校园审计、收支审计 协助自治区、市审计部门对各县(市、区)教育经费的专项审计
督导室
教育团工委
在局党委及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研究、指导、部署全市教育系统各学校的团队工作 指导教育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和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 指导团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局直管单位团干的考核、推荐、培养和推优工作 调查研究青年发展、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并提出对策 宣传执行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和决议,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贯彻国家、自治区、市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参与提出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 收集掌握各级各类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指导学校开展各项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负责向自治区学生资助办、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和经办银行及时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工作 负责实施梧州市本级普通高中助学金、大学贫困新生资助等工作 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各类学生资助工作 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各类贫困生资助工作 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学生资助工作
招生考试院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招生考试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研究制订我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措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指导、组织全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普通中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各类招生考试的组织考务、政审体检、协助录取工作 负责国家四、六级英语考试梧州辖区试卷保密工作 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格按规定查处考试工作中的违纪作弊事件
教育科学研究所
执行自治区和梧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开展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 认真研究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参与和推进全市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组织和指导教改实验、教学研究活动和学科课外活动,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推广教科研成果 指导全市的高考、中考和高中毕业会考的备考工作 组织对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在授权范围内制订考核标准和组织命题,研究和改进检查评估的手段和方法,探索考试制度和考试方法的改革 选拔和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电教站
教育服务公司
遵纪守法,工作要做到三个面向:面向学校、面向师生、面向机关工作人员。安全高效做好各项工作 动员、组织、协调全市各中小学、中职以及幼儿园投保校园方责任险 集思广益、广开财源,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依据市场法则,搞好物业管理。承担对所管出租场所安全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主管责任,并指导、督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全市教育服务项目的开发、培育和管理工作,积极为学校和师生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勤工俭学办公室
认真贯彻勤工俭学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市勤工俭学发展规划,为基层做好服务工作 负责对全市中小学校勤工俭学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和宏观调控 负责全市勤工俭学情况的综合统计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信息反馈工作 负责全市学生装生产定点企业的审定、管理及学生用品的管理和服务 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和指导
市局地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 梧州市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17楼)